Rollo83
2020-08-09 09:47:02
- #1
是的,这听起来很有道理。大概太天真了,认为经过15年的婚姻,这些东西还能以不同的方式分割。比如通过股票的购买凭证,或者房贷结清的方式。
有了孩子后,我们要么合并账户,要么我直接将我妻子之前的工资标准补足她所领取的育儿津贴。
她可以自己选择。
别担心,我只是了解是否签订婚前协议,这个想法是我妻子提出的,她婚前一分钱都不会带进来。顺便说一句,我觉得这完全没问题,也没有贬义。
再问一个我其实自己也能回答的普遍问题。即使每个人有自己的账户和收入,婚姻期间财产是共同的。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伴侣1每个月用自己的收入投资1000欧元买股票,而伴侣2每个月花光收入,没有存钱,那么在离婚时,伴侣2还是有权获得当时每月1000欧元的50%?
按我的逻辑,答案是肯定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