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身建房、结婚和婚前协议

  • Erstellt am 2020-08-08 13:08:10

Rollo83

2020-08-08 18:55:08
  • #1
嗯,所以生活开销大约是住房附加费用的一半。所以我实际上有点不同看法。她几乎是免费居住,每个人都付你一半的住房附加费用。我觉得这已经相当公平了。但正如我说的,问题其实不是这个。
 

Joedreck

2020-08-08 19:12:33
  • #2
律师费数万。啊哈...
 

11ant

2020-08-08 19:39:39
  • #3

我一眼就看到了一个使婚前协议合理的问题:明确你们持续意见一致的条件,如果有了孩子,家庭工作可能会分担得不同,不再双方都以同等程度参与职业生活。仅仅是你们未来可以共同纳税,这会影响你们的税务等级,带来许多变化(或者说,为意见分歧开启了未知的领域)——根据我的(幸运地不是亲身经历的)经验,这足以构想出可能导致离婚的意见分歧基础。

即使负负得正,两次愚蠢也不会变成智慧。

对于未来的妻子,你根本不该“猜测”她喜欢或不喜欢什么,而是应该“问”。

从结婚那天起,法律上你们双方都负担这两部分开支,即便实际上你支付这个,她支付那个,没有实施补偿。我建议夫妻每年在年终时进行一次虚拟的离婚整理账目,进行所有账面上的补偿,这样离婚时只需处理当前不足的一年。简而言之,作为“无子女双收入”夫妇,成为“一致意见的好伙伴”并不难。现代一个“主要”离婚原因是(尤其是男性)在结婚后回归旧有角色模式。如果你现在认为,嘿,我可不是那种人:

……这个不起眼的附言让我女性主义的警钟大作。
 

nordanney

2020-08-08 20:03:01
  • #4

讨论3.5年关于分居赡养费、婚后赡养费、三次子女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规模可以说是不小的,还有家庭财产的分配。
公证人和律师就像印钞机一样。
 

hampshire

2020-08-08 20:17:00
  • #5
有很多签订婚前协议的好理由。其中一个好理由是为了保护配偶免受破产的影响。
合同源于“相处”——所以里面写的是双方认为公平合理的内容。其实很简单。我们有一份简单的婚前协议,它将财产分开,防止承担对方的亏损,废除共同增值,但保留了赡养请求。因为我们的生活模式是单一收入家庭,我认为排除赡养请求是不公平的。那天我妻子可能什么都签了。公证人觉得我这么做“不是很明智”。这份合同已经存在了26年,我们还和睦相处。

有时我觉得,我们过于关注事情的失败,而不是它的成功。如果能相信“能量随注意力而流”,那么可以发现保障思想和分离之间存在关联。
 

Joedreck

2020-08-08 20:45:04
  • #6

最后一句我完全同意你!
其他点则视情况而定。因为那些在律师身上花费数万的人,绝对明显超过了本论坛95%以上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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