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4-09-26 17:13:44
- #1
那你告诉我们,计划的扩建有多大。这样就可以估算制造成本了。
是的,没错——对于客观的评估,发帖人应该在这里展示一下表兄弟的设计图。
我的法律评估——请注意这只是意见,不构成法律咨询,我是商人而非律师——是:
我想说的是,作为一位涉嫌欺诈的潜在受害者发表怀疑,与作为被告和反诉人针对所谓应付报酬发表怀疑“有着天壤之别”。
发帖人找了一位建筑师,并从他那里拿到了合同草案,想让人帮忙审核。当她再次找到这位建筑师时,没有对合同草案表示异议,他可以根据未被反驳的合同草案,推断出默示委托。建筑师合同通常包含授权条款,因为一般还需要委托测量师、结构工程师等。
如果在长期保持沉默后——估计也包括催告函——进入诉讼程序,首先会收到起诉状。律师通常会问法官同样的问题:“您是否对指控表示不认罪?”随后会审查对方的证据支持情况。
即使不是建筑或建筑师法律专家,律师也必须识别出提出的索赔过高,而她的当事人也持续犯了错误。对于这种情况,每本“我长大了我要当律师”的手册都会建议律师建议当事人和解,并至少对索赔金额提出质疑。即使是刚刚结束实习的预备律师也应该立即向当事人解释,为何其“测量师可能根本未到现场”(如果真的有必要说的话)应在未及时提交欺诈指控时提出,但作为报酬诉讼的抗辩理由并不成立。
剩下的情况是:连我这样说的“一般行政法官”都觉得奇怪的是,所谓的报酬要求金额与所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催告函中应该已经说明,起码是在起诉状中会说明索赔依据。律师可以从这里着手,因为建筑师最多只能到达设计的第四阶段,想象一下,如果扩建设计产生了18000欧元的报酬要求,那扩建恐怕得用穆拉诺玻璃造。
地方法院的法官(哦不,18000欧元起已经是地方法院初审法官了)将从案卷中看出,自己又得扮演法官的角色,因为争议双方事前未能达成协议。通常会先安排一次“调解庭”,如调解失败则进入正式审理程序。律师此时一定告诉发帖人,这是一个“警告信号,若不想花费太多,最好在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和解方案”。律师脑中有《律师薪酬法》及法院和公证费法,会提出一个5000欧元的建议,聪明的对方律师都会推荐接受。法官可能会以这个基准方案敦促双方律师坐到一起,经济高效地结束诉讼。毕竟司法也有更重要的事情,不会为无理争吵空耗资源。庭审时间资源十分有限。
如果发帖人现在还想自掘坟墓,极大加剧自己的麻烦,她会陷入“恶魔律师自怜”情绪,悄悄解除该律师的代理权,不出庭,最终以盛大而彻底的缺席判决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