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glow
2022-11-23 21:41:03
- #1
嗯,所以我们没有那样的情况(但没有现成房屋),不过我们的合同中有1-2处是可以通过公证人来处理的。比如我们合同中包含这样一个条款: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完全竣工之前(达到可入住状态后)搬入。但那时可能还有一些剩余的工作没完成,还有最后一笔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是这样描述的:我们将最后一笔款项汇入公证账户,公证人会向开发商确认“款项已到账”,这样开发商就有保障,知道这笔钱确实存在。但公证人只有在我们指示支付或者我们完成无缺陷的验收(有我们签字的验收报告)后,才会将钱支付给开发商。
我不知道这类服务的费用是多少(费用我们这边是由开发商承担),不过如果他们觉得简单的证明不够,这样的办法我倒是可以想象。
编辑:可能这跟你说的“账户冻结”类似,只不过那个情况是银行而不是公证人来处理?具体的条件还得和银行及合同方沟通确定。
我不知道这类服务的费用是多少(费用我们这边是由开发商承担),不过如果他们觉得简单的证明不够,这样的办法我倒是可以想象。
编辑:可能这跟你说的“账户冻结”类似,只不过那个情况是银行而不是公证人来处理?具体的条件还得和银行及合同方沟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