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erpingui
2017-05-14 17:17:45
- #1
大家好,
我有一个问题,主要是问我们中间的法律专业人士,但也欢迎其他人的意见。也许我们中有人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简要说明一下基本情况:
我的女朋友(26岁)是即将进入实习期的师范学院学生,我(27岁)是中高级公务员,我们准备在我的家乡以大约10万欧元购买一块土地,这块地大约在4-5年后建房。目前融资和购房合同已经确定,现在只剩下如何进行土地登记的问题。
据公证处说,我们其实只有两种选择:
1. 我先单独把名字登记在土地登记册上。等我们结婚(这是我们本来就计划的事情)后,我再让我的妻子以平等的份额登记进去(土地转登记时不需要支付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税,而我们如果没结婚则需要支付)。
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这样做的优点是目前操作最简单,因为不需要考虑伴侣合同或者如果分手时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我们双方都同意,如果分手,土地归我所有,因为我是本地人。
缺点是以后土地登记变更时还需要支付公证费和登记费(不过不用付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税,因为已经结婚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些费用的计费基准是什么?只是现在的购买价格(我们是私人买卖,有独立的基础设施协议,所以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税和其他附加费只针对实际购价收取)?
还是按当前价值计费(即购买价+基础设施费用+土地可能的增值)?
还需要在遗嘱中规定如果我去世,土地归属我的女朋友。这会产生额外的公证费用吗?非夫妻之间的遗嘱没有公证也能生效吗?
2. 我和女朋友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司(GbR),两人作为合伙人各占一半份额。这个公司登记在土地登记册中。我们需要立即确定万一对方去世或分手时如何处理。
优点是据公证处称,这些协议都可以不经过公证完成,而且比较灵活。成立这样的合伙公司也没问题。
只有分手时,其中一方单独转让土地才会产生费用。
心理上我更喜欢这个方案,因为从一开始土地就是我们共有的,而不仅仅属于我。这是我们共同的项目。
希望我解释得比较清楚。我们期待对上述问题以及后续问题的回答:
1. 哪个方案在你们看来更合理?
2. 自己写这些合同难吗?
公证人坦率地告诉我们,他可以帮我们起草合伙协议和伴侣协议并配合遗嘱,但这些都需要另外收费。
对于这么简单的安排,网上有很多通用合同,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
非常感谢,祝好!
我有一个问题,主要是问我们中间的法律专业人士,但也欢迎其他人的意见。也许我们中有人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简要说明一下基本情况:
我的女朋友(26岁)是即将进入实习期的师范学院学生,我(27岁)是中高级公务员,我们准备在我的家乡以大约10万欧元购买一块土地,这块地大约在4-5年后建房。目前融资和购房合同已经确定,现在只剩下如何进行土地登记的问题。
据公证处说,我们其实只有两种选择:
1. 我先单独把名字登记在土地登记册上。等我们结婚(这是我们本来就计划的事情)后,我再让我的妻子以平等的份额登记进去(土地转登记时不需要支付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税,而我们如果没结婚则需要支付)。
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这样做的优点是目前操作最简单,因为不需要考虑伴侣合同或者如果分手时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我们双方都同意,如果分手,土地归我所有,因为我是本地人。
缺点是以后土地登记变更时还需要支付公证费和登记费(不过不用付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税,因为已经结婚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些费用的计费基准是什么?只是现在的购买价格(我们是私人买卖,有独立的基础设施协议,所以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税和其他附加费只针对实际购价收取)?
还是按当前价值计费(即购买价+基础设施费用+土地可能的增值)?
还需要在遗嘱中规定如果我去世,土地归属我的女朋友。这会产生额外的公证费用吗?非夫妻之间的遗嘱没有公证也能生效吗?
2. 我和女朋友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司(GbR),两人作为合伙人各占一半份额。这个公司登记在土地登记册中。我们需要立即确定万一对方去世或分手时如何处理。
优点是据公证处称,这些协议都可以不经过公证完成,而且比较灵活。成立这样的合伙公司也没问题。
只有分手时,其中一方单独转让土地才会产生费用。
心理上我更喜欢这个方案,因为从一开始土地就是我们共有的,而不仅仅属于我。这是我们共同的项目。
希望我解释得比较清楚。我们期待对上述问题以及后续问题的回答:
1. 哪个方案在你们看来更合理?
2. 自己写这些合同难吗?
公证人坦率地告诉我们,他可以帮我们起草合伙协议和伴侣协议并配合遗嘱,但这些都需要另外收费。
对于这么简单的安排,网上有很多通用合同,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
非常感谢,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