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danney
2025-01-23 1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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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我的经验,一个紧接着另一个——一旦公证合同签署,土地登记簿上就会进行交付登记,以“保护”买方,确保在最终所有权转移之前不会发生任何问题。
但这在法律上与“占有人”或“所有者”无关。根据买卖合同,除非另有约定,通常只有在支付购房款(交钥匙、接受利益/负担)时方为占有人,只有在土地登记簿上更名时才成为所有者。
法律上就是这样。
KfW可能对“占有”有自己的定义,但不一定与法律规定一致。而且在所有公开文件中仅提到占有/所有权,没有进一步的定义。
而且其他资助项目(KFW458)明确是“在交付预登记后成为所有人”
然而,对于458项目,KfW特意作出让步,认可交付预登记即可,不必等到所有权转移。两者如苹果与梨,无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