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34条款的建设 - 对房屋位置的影响

  • Erstellt am 2018-04-30 13:29:19

Escroda

2018-05-04 22:21:14
  • #1

至少决定应该与该市辖区内类似案件保持一致。

但这与公共服务部门的人事节约政治决策相抵触。如果你对每个项目都咨询建筑师委员会,因例会间隔长而导致的审批延误必然会引起很大不满。

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城市规划师设定了不得越界的建筑界限,而不是必须沿其建造的建筑线。你也可以向后延伸,因此你享有同样的自由。

这与城市规划理念相抵触。确实,有时不太容易看出。在你的情况下,我认为对审批机构的过度批评不太恰当。可在友好的私人交谈中指出你地块的非典型性,尝试获得你偏好的6米通报批准。你已经提出了一些论点。现在如果能以无指责的语气表达……或许你的建筑师可以参考一些修辞说服技巧,并在部门主管参与下,将该通报作为城市规划中的一大福音来推销。如果不成功,世界也不会因此终结。
 

ypg

2018-05-04 22:42:26
  • #2
关于你的其他意见:你是以一个看似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的角度来看问题,觉得自己不能做想做的事。你没有用客观的眼光,也没有用比如第4条中使用的那种敏感度来看待问题。你感到受限,现在——抱歉——有点儿闹脾气。最近几小时的每条帖子都显示了这一点。积极点想……所谓的“Sundownerterrasse”是指第二或第三个露台或座位,可以一边喝饮料一边欣赏夕阳,然后去睡觉。这个时间段也常被用来和邻居闲聊。所有事情都有优缺点。总是只把自己看作处于不利地位,是错误的做法。庆幸你在南边还有一个额外的区域。那里同样建有树荫下的第二个露台、沙滩椅座位或日光躺椅的位置,都设计得不错。

 

11ant

2018-05-04 22:50:54
  • #3
我特别强调“表面上”:我在平面图讨论中没有感觉到因为房子在地块上的位置而有什么“缺失”。谁想拥有四个南侧,必须搬到北极。那里的规划许可可能仅允许建造冰屋。
 

Traumfaenger

2018-05-04 23:01:46
  • #4


这应该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建设规划或建设项目。根据我们对第34条和预想界限线的经验,建设部门已经通过7米的规定向你伸出了橄榄枝。我们也请过一位建设法律律师,并与建设部门就北侧界限线进行了许多次谈话。也许可以和建设部门达成某种协议(见下文)。或者选择角形平房或其他“L”形建筑,以便从花园中获得更多空间,前提是建筑体量不会因此变得太小。所示的小屋没有标注尺寸,看起来也不大?



这可能是一个切入点,通过谈判方式再争取几厘米(第4号房屋角落到街道的距离)。你可能需要请一位建设法律律师,但投资很快会达到四位数。
 

kbt09

2018-05-05 07:07:20
  • #5
你还应该再试试看,在哪里可以、能够、允许放置你想要的两个停车位(仅限没有车棚/车库的)。东北角会是一个好选择。
 

chrisw81

2018-05-07 18:43:21
  • #6

你可能是对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在已经成熟的区域按自己的意愿建造,许多露台可能会被遮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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