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整个帖子,然后还不说明理由,这当然是错误的做法。我也认为删除单个帖子是错误的。解决办法其实很简单:在楼主表达了对发布内容的不满并请求删除之后,争议帖和楼主不小心自己发布的引用处可以用“由版主编辑”提示并用X覆盖。
是的,因此大家的激动有点过头了。不过,是否要先通过曲折的方式才能准确找到建筑位置,还是能直接通过搜索找到,这还是有区别的。
不,资料并没有出现在个人资料里。那里只写了大概位置,搜索引擎无法识别。
从现在起我们进入数据隐私话题,对吧。我要求论坛运营者彻底删除我的所有资料。我行使互联网被遗忘权。所有我的个人资料都必须删除,并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供删除证明。
是的,我也觉得很遗憾必须采取这一步。这本来可以成为一场精彩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