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还得再回到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我自己出具账单还是银行开具积极的贷款评估,育儿津贴都必须作为收入加以计算!
我做一个收支核算,看最后剩下什么。如果我对自己诚实,尤其是支出会计算得非常精确,宁可多算一点也不要少算。如果最终结果是收支平衡,我应该反思这个计划是否合理,更何况我没有预留任何储备。为什么我现在不能把育儿津贴计入资产一方,我完全不理解。
目前大多数银行将育儿津贴视为持续收入。如果育儿津贴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甚至不需要证明在此期间结束后是否恢复工作,也不必证明这份工作是否确实可用。必要时可能需要证明工作关系已经恢复。通常至少需要提交育儿津贴开始前的最后一份工资单,以及育儿津贴的决定书。
我觉得这也很有趣。消费者去自己的主办银行和街角的另一家银行申请贷款,两家都给了负面评估。不管原因是什么,他去找一位融资经纪人,突然有很多银行愿意轻松支持这个项目。比如主办银行X可能拒绝,但另一家分行却非常欢迎这个消费者。不管是现在
- 认可育儿津贴
- 要求至少20%的自有资金
- 存在固定期限的雇佣关系
- 夫妻一方有负面信用记录,但银行因原则必须两人共同贷款
- 是私人的土地使用权
等等等等。一家银行的决定是这样,另一家则不同。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对某个消费者来说合理的,对另一个则不然。个别审查和探讨后,往往展现出与初看完全不同的情况。此外,某些消费者心中已有打算,我们可以提示和展示我们想表达的,他却坚持自己的决定。当然,我们不能因此放弃,最终这也会让一些人反思和获得帮助,他们会调整,至少会注意尤其是在新建房屋成本上的预算平衡,但归根结底,消费者也要为自己负责,更好的是有这样的论坛可以获取信息和帮助。
我也希望能坦诚一点,如果遇到确实很紧张但又想坚持自己意见的消费者,我宁愿牵着他的手,陪伴他,至少提供帮助,以免情况更紧或他不堪重负。
这不是广告,而是我的思考,任何在此咨询的消费者都不是希望被无条件批准贷款,而是希望经过个别审查和询问他们的个人情况后,贷款计划能被允许。也没人应该认为银行会资助所有人,由于2016年3月21日颁布的住房抵押贷款指令,一切都更严格、更难、更需要有持续性的证明。
在我看来,也很重要的是,像这里关于育儿津贴的不实信息不会因为反复强调育儿津贴不是持续收入而变得正确。
认真对待消费者,探究原因,逐个审查他的想法和依据(比如经常是建筑成本),而不是一概而论说太贵,不能做,或者我们付了双倍的价钱。我们可以在这里泛泛地讨论,但如果不了解消费者及其手头的具体数字,最终没有人会得到帮助,也无法作出正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