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和保修的担保通常吗?

  • Erstellt am 2017-02-23 13:57:39

Nordlys

2017-02-25 15:19:46
  • #1
当施工负责人和你都说“现在完成了”,施工步骤就算完成了。对于缺少硅胶缝隙的问题,大家不会争论。事情就应该是这样。我们的也希望在10天内付款。好的,我说。我接受,10天付款享受2%的折扣,4周内付款无折扣。他接受了1%的折扣。尾款在最后支付,你们达成3%的协议。适当妥协。先要求5%,然后他抱怨,再商量成3%。这可能行得通。3% 对于20万是6000元,这确实不少了。
 

Otus11

2017-02-25 15:40:59
  • #2


不妨读读建筑法第632a条第3款……

当然,最好的是现金扣留。

在保障情况下要拿到保证金很难,除非是“即期付款保证”。因为没有建筑公司的承认或法院判决,银行不会付款(毕竟银行想要回那笔钱)。但保证书总比没有好,特别是在破产案件中。只不过将保证金变现非常麻烦。
 

Bieber0815

2017-02-26 23:20:12
  • #3
以下我试着向你详细解释;这和你最初的问题,或者99%是否合适没有关系。

根据合同,你在验收时需要支付施工总费用的99%。这点没问题。在计划验收之前,你应当与一位专家一起检查房屋。检查时你们要确认a) 房屋是否已完工,以及b) 是否没有缺陷。只有当a)和b)都满足时,你才支付这99%,然后进行验收。如果房屋未完工,则没有验收,也不支付99%。此时应要求施工方完成施工(并设定期限)。如果有缺陷,需要决定(专家会提供帮助)这些缺陷是否严重到影响验收。如果是严重缺陷,则没有验收,也不支付99%。如果是小缺陷,你有权扣留相当于修复费用两倍(或两到三倍)的金额。这样你支付的就是99%减去两到三倍的修复费用。计算这些费用时专家会协助。若要维护你的权益(比如施工方不愿意配合),可以请专业建筑法律律师帮助。

比这些理论更好的是,一开始就制定一份对你有利的分期支付计划。95%比99%更好。但最终,这不如过程中的安排重要。如果你的施工方在支付到99%时破产,那就没什么影响。如果是在完成50%主体结构后施工方破产,你将面临严重的问题。
 

Otus11

2017-02-27 11:27:19
  • #4


不可以。
因为根据第6.4条款,首先这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对该条款的有效性持非常大的怀疑,见上文)。
[emoji6]
 

Bieber0815

2017-02-27 16:29:00
  • #5
现在别让提问者感到困惑了,AGB中的这一点简直是胡说八道。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心地签字……更应该做的是由建筑法专业律师进行审查和咨询,必要时还要寻找一个不仅价格合理且让人感到亲切,而且能够提供规范合同的建筑承包商。
 

stefanc84

2017-02-28 11:54:01
  • #6
谢谢你们的反馈!

总结如下:
6.1:分期付款到主体结构完工阶段过高。尾款过低。

6.4:你们认为这是关键问题,甚至可能无效。

关于6.2和6.3,我通过简单的谷歌搜索找到了以下内容。

“一个工程分项的完工意味着工作大体上必须完成。无关紧要的剩余工作不会影响相应付款的到期。”
引用:“仅凭相应的建筑服务‘大体完成’就满足了约定付款计划中各期款项的到期要求,这与《建筑法》第641条的法律精神完全不符,且构成了《建筑法》第307条第2款第1项所称的不当不利。 此外,该条款违反了《建筑法》第309条第2款,因为这对《建筑法》第320条、第641条第3款所规定的拒绝履行权利构成了非法限制(参见柏林地方法院判决案号:26 O 166/05)。”

“预付款在收到发票时到期。”
“此外,在建筑合同中,经常出现将预付款的支付期限统一规定为在收到建筑承包商相应阶段请求后的一定期限内(合同文本示例:“预付款应在收到承包商相应阶段请求后八天内支付”)。这类约定违反了《建筑法》第641条结合第307条第2款第1项的法律精神及第307条第1款的对等原则,因此无效。承包商的阶段请求并不能说明施工进度和各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各阶段预付款的到期应以达到约定的工作进度为条件。单纯发送付款请求并不能导致付款到期。此类合同条款赋予提出禁令声明的权利。”

没有任何内容可以轻易保留——这明天可能会是一场有趣的谈判[emoj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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