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应注意哪些特殊情况?

  • Erstellt am 2016-11-23 13:37:38

ypg

2016-11-24 10:02:27
  • #1


我昨天本想把这个帖子链接给你,但忘了……

祝你好运!

问候
 

andimann

2016-11-24 18:49:35
  • #2
大家好,

请教一个问题:



这里有没有需要注意的特殊措辞?还是我直接写:“Abnahme unter Vorbehalts der Rechte nach §634”,就行了?

此致,

安德烈亚斯
 

Payday

2016-11-24 19:13:56
  • #3
你引用的法律实际上只是说明了你已知的缺陷(例如你的外墙涂料尚未完成)必须在验收时写入书面记录。验收后你才发现的缺陷不包括在内。

这条法律本质上完全无害,只要你在验收时书面指出所有已知的缺陷。为此有一份验收记录,我们这边由项目经理在现场检查时制作。无论项目经理是否说“我们已经按这样做了”,你列出的每一个缺陷都必须写在上面。如果你告诉了他,但没有写在记录上,根据上述法律,这些缺陷将不再被视为存在(前提是项目经理/公司能够证明你知晓该缺陷)。

如果你是和一家靠谱的公司合作建造的,解决小缺陷一般不会有问题。大的问题无论如何都无法被蒙混过去,或者是在验收后才会显现。
 

Otus11

2016-11-24 21:20:24
  • #4


例如:
“对记录的缺陷进行验收,同时保留因缺陷产生的一切权利。”

你的句子也可以,如果这是一个建筑法合同。只是你缺少了根据建筑法第634条的说明。
 

Otus11

2016-11-24 21:53:53
  • #5


不,法律在界定上是严格的:没有保留,权利没有!
仅仅记录是不够的。

在实践中,理智的公司会理智地处理这个问题。

验收声明有多个后果:
** 付款到期
** 履行阶段结束,保修阶段开始
** 时效开始
** 证据责任倒置(在诉讼中)针对缺陷(!)

验收时,你就是在说:“好的,没问题。”
因此,对于验收时可见的缺陷,也请在验收时提出,而不是事后。
如果有小缺陷,表达大意就是:
“好的,除了……这个问题,还请按合同规定在……之前解决。”

法律上这仍然是原始的履行请求权。
验收后缺陷:保修请求权。

而且,是的,继保留后第二重要的是:
将缺陷写入记录!!!
不要接受口头推诿,要坚持写入。


施工总承包商可以否认缺陷——但只能事后否认,或者可能当场在记录中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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