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法律义务只有在年收入超过10万欧元时才存在,如果要明确的话。实际上,只有父母对孩子单方面的义务。事实就是这样。
我从中读出的是,人们单方面选择自己喜欢的权利,就像部长施潘(Spahn)不愿意想象自己会照顾父母,但却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一样。如果这是当前的成功模式,那我只能祝愿未来无论老少都好运。
依赖只有父母有义务,而不看看作为成年人我自己有哪些义务的想法,不符合我的人生哲学。年轻时我对父母不是这么想的,现在对我的孩子也不是这样想;幸运的是,我至今没有这种想法。
鉴于如今遗产的金额,且通常(在没有法律强制的情况下)已在去世前赠予,这让我很惊讶,为什么有些年轻人拥有豪宅却只知道自身的权利,却不知道有些截然不同的义务,即使这些义务仅仅是社会性或人道性质的。这里曾经有过案例,推土机已经在奶奶的房子旁边等候,而奶奶还住在那里。
正如我说过的,非黑即白的观点是很荒谬的。
在理想的世界里,父母当然给予孩子他们应得的抚养费。
没错——在同一个世界里,孩子们也会关心父母的福祉,这样才是美好的局面。我根本不理解为什么总是单方面看待这个问题,爆炸性的养老院数量和那里衰弱的老人们清楚地反映了我们社会意识的现状。
不幸的是,有足够多的父母没有履行义务,让孩子不得不要求抚养费。但这不能归咎于孩子,而是父母。
完全正确,我会鼓励每一个孩子坚定地要求抚养费。但现实经历却不是只有父母一方行为不当,同样存在既贪婪又不顾及他人的孩子。
孩子的法律义务只有在年收入超过10万欧元时才存在,如果要明确的话。实际上,只有父母对孩子单方面的义务。事实就是这样。 在理想的世界里,父母当然给予孩子他们应得的抚养费。 不幸的是,有足够多的父母没有履行义务,让孩子不得不要求抚养费。但这不能归咎于孩子,而是父母。 因此,在房屋融资中理应考虑任何抚养义务。否则可能还得卖房子——没人想要这样。
抚养义务肯定是要考虑的,关键更多是针对具体的程度或者远超这些义务的部分。
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房子被用来支付我们的护理费用,那也没问题,只要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我们不指望有人必须承担。但如果有人愿意,也非常欢迎。
这绝不是老少之间的争论。我从孩子们那里听说,同代人中也有人对自己理应得到的东西抱有荒谬的想法,令大家感到惊讶。
安慰一下:同样的意见分歧也存在于老一辈内部,关于年轻人应为他们做些什么,所以这里也不存在非黑即白或老少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