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0-09-22 19:46:03
- #1
这也是一种有趣的观点。但受赠人会从三个不同的所有者那里获得三块土地。无论如何,都需要专业人士来审查。
这不是有趣的观点,而是事实。赠与税由受赠人支付,而不是赠与人。因此,免税额也适用于受赠人。也就是说,赠与首先会在受赠人那里触发赠与税的评估;然后会查看具体金额;接着会查看在相关期间内已经使用了多少免税额;如果为零,则可以扣除全部免税额;剩余部分需纳税。据我所知,每十年每个受赠人有一次免税额。不管当前赠与的金额是在扣除免税额前由一次还是多次赠与组成,也不管有多少赠与者,都无关紧要。你去年从Trude姑姑那里继承的财产也计入其中,减少了你这次从Otto叔叔那里的赠与免税额。
如果你不拥有土地,那房子可就不属于你了。
这又是一个值得税务顾问解答的问题:在共同财产制/共同增值制/联合纳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从配偶那里承租建房用地。
否则建议参考:“钢琴家讨论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