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结婚的夫妻的业主/土地登记簿

  • Erstellt am 2016-09-22 08:56:49

aero2016

2016-09-23 08:26:49
  • #1
(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在共同增值制中属于你的,直到离婚,届时财产将被分割((最终资产-初始资产)/2)。无论如何,特别是涉及房地产时,务必寻求咨询。
 

aero2016

2016-09-23 09:18:22
  • #2
这要么是谣言,要么他们约定了财产分离,要么有婚前协议,或者他已经带有相应的财产进入婚姻。在传统的共同增益制中,双方都有权享有增益总额的一半。
 

lastdrop

2016-09-23 09:19:48
  • #3
我也这样认为
 

Evolith

2016-09-23 09:24:57
  • #4
据我所知,没有婚前协议。但也可能有他们没提到的东西。钱部分是带进来的,部分是在婚姻中积累的。
 

Lanini

2016-09-23 10:48:29
  • #5
[QUOTE="aero2016, post: 155695, member: 29392"]这要么是谣言,要么他们约定了财产分离,要么有婚前协议,或者他在婚前已经带有相应的财产。在经典的共同增值制度中,双方都有权分享总增值的一半。[ /QUOTE]
正是如此。

关于增值和房产的问题,应该明确的是,增值只包括金钱价值,而不是所有权的转移!意思是:如果妻子独自拥有婚后建造的房子,离婚后房子仍然归她所有。丈夫仅有权获得增值的一半,这个增值例如可能是房地产价值的一半,因为增值包括所有资产(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总增值),这意味着增值的数额理论上可以与房地产价值完全不同。不过,丈夫通过离婚并不会获得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丈夫不能共同决定房子的处理方式,无论是出售还是谁住在里面等等。

编辑:这是我岳父母的真实经历。岳父从他的父母那里获得了赠与的土地,房子是在婚后建造的。然而尽管岳母当然也签了贷款合同并一直共同偿还贷款,土地证上这几十年始终只有岳父一人名字。近30年婚姻后,岳母提出离婚并大吃一惊,因为她不是房子的共有人,只能获得一半的增值部分。她以前并不知道这一点,以为离婚后可以留下房子。但无济于事,她必须搬出,岳父留在了房子里。如果不做好充分了解,不确保自己名字在土地证上,类似情况就会发生。
 

类似主题
24.04.2014剩余金额将不会支付,因为土地登记簿尚未释放19
11.06.2015土地登记簿中的三重登记27
14.03.2017购地,是否应将配偶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中?17
31.05.2017查看父母房产登记簿21
13.08.2019地役权土地,土地登记册 - 接管剩余债务?15
08.09.2019土地登记簿中的使用类型。度假屋是否可出租?23
16.10.2019增值共同财产中的房地产购买33
25.10.2019赠与 / 联排别墅 / 土地登记簿23
17.08.2020作为单身建房、结婚和婚前协议58
07.01.2021两个兄弟建房,如何进行(分割、测量、土地登记等)?21
21.03.2021产权登记比计划晚 - 挽救KfW资助18
04.05.2021无配偶参与的多户住宅 - 所有权问题28
29.07.2022遗产联排别墅 - 遗嘱还是土地登记簿决定性?47
05.11.2022土地登记簿中的旧地役权13

O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