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g
2018-01-29 14:35:50
- #1
也许现在客观地总结一下。你的问题对于像我们这样活跃的论坛来说简直是个难得的好料 ;)
不,如果说的话,你们最多是作为业主共同签订的施工合同。这也是合理的:申请建筑许可时必须双方签字。
如果其中一方暂时无法处理,另一方也能作为联系对象。
你们俩都是贷款方的债务人,所以必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这在分手情况下也适用:如果一方不愿付款,银行会找另一方。银行根本不在乎钱从谁那里来,关键是钱必须到位。夸张地说:你留在房子里,但不付款也不接电话。你的女友虽然措手不及,但对银行来说是可联系的,所以她必须承担债务…… <- 简而言之
在土地登记册上,无论贷款方或施工合同/业主如何,都会登记未来产权所有者。公平起见,这个人应当是贷款的债务人。这样就不会产生问题。后续怎么协商是另外一回事。当然,如果一方“带来”父母的土地或单独承担全部融资,也可以有不同的安排。
但即便是我父母那代人(大概是你祖父母那一辈),也很常见夫妻双方都登记为土地所有者,哪怕只有父亲赚钱,母亲主要负责养育子女。
你们可以在私人协议中明确这一点。有些人建议带着协议去找律师或公证人——我认为只要私下协议写得合规,也同样有效。当然,必须双方签字。
而且我和我的伴侣都作为债务人签在建筑合同上。
不,如果说的话,你们最多是作为业主共同签订的施工合同。这也是合理的:申请建筑许可时必须双方签字。
如果其中一方暂时无法处理,另一方也能作为联系对象。
但都是债务人
你们俩都是贷款方的债务人,所以必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这在分手情况下也适用:如果一方不愿付款,银行会找另一方。银行根本不在乎钱从谁那里来,关键是钱必须到位。夸张地说:你留在房子里,但不付款也不接电话。你的女友虽然措手不及,但对银行来说是可联系的,所以她必须承担债务…… <- 简而言之
有没有可能通过公证形式记录(在土地登记册或其他地方)
在土地登记册上,无论贷款方或施工合同/业主如何,都会登记未来产权所有者。公平起见,这个人应当是贷款的债务人。这样就不会产生问题。后续怎么协商是另外一回事。当然,如果一方“带来”父母的土地或单独承担全部融资,也可以有不同的安排。
但即便是我父母那代人(大概是你祖父母那一辈),也很常见夫妻双方都登记为土地所有者,哪怕只有父亲赚钱,母亲主要负责养育子女。
分手的情况下我们不想闹事。我应该拿到房子,她应该被“买断”。
你们可以在私人协议中明确这一点。有些人建议带着协议去找律师或公证人——我认为只要私下协议写得合规,也同样有效。当然,必须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