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glow
2025-01-22 16:35:32
- #1
你好,
我想请教大家对以下主题的意见或经验。
为了申请KFW 300 新建项目补助,申请人不得是任何房产的“所有者或持有人”。
我们在提交KFW 300 新建补助申请前不久(非首次购买/首次取得!)签署了一份关于一块带有现有房产的地块的公证购房合同。
根据与KFW的初步沟通,这现在被视为会影响补助资格,因为我们已通过签署的公证购房合同成为房产的持有人。根据德国法律,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在向KFW提交申请时,根据德国法律,我们既不是该房产的所有者,也不是持有人。
在KFW的补助项目(KFW458)中,需要拥有房产,KFW要求“土地注册簿中至少有一个交付备案”作为所有权证明。我们的交付预备案在申请提交后确实进行了记录。
现有房产的购买由自有资金支付。
未来新建项目的供货与施工合同包含必要的附条件条款。
以上所有信息和论据已通过Infocenter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KFW。但两周来未收到任何回复。
你们在KFW补助项目中对“所有权定义”有经验吗?对于目前的情况有什么建议?
我们还可以采取哪些步骤?
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此致
敬礼
JG
我想请教大家对以下主题的意见或经验。
为了申请KFW 300 新建项目补助,申请人不得是任何房产的“所有者或持有人”。
我们在提交KFW 300 新建补助申请前不久(非首次购买/首次取得!)签署了一份关于一块带有现有房产的地块的公证购房合同。
根据与KFW的初步沟通,这现在被视为会影响补助资格,因为我们已通过签署的公证购房合同成为房产的持有人。根据德国法律,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在向KFW提交申请时,根据德国法律,我们既不是该房产的所有者,也不是持有人。
在KFW的补助项目(KFW458)中,需要拥有房产,KFW要求“土地注册簿中至少有一个交付备案”作为所有权证明。我们的交付预备案在申请提交后确实进行了记录。
现有房产的购买由自有资金支付。
未来新建项目的供货与施工合同包含必要的附条件条款。
以上所有信息和论据已通过Infocenter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KFW。但两周来未收到任何回复。
你们在KFW补助项目中对“所有权定义”有经验吗?对于目前的情况有什么建议?
我们还可以采取哪些步骤?
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此致
敬礼
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