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3点,我之前的理解是,基准高度(建筑物中间的道路高度)仅用于确定/规定建筑物的最高高度。
你理解得没错。这样你的所有基准高度都确定了,不管你是否用它作为一楼完成地面的顶面高度。你只能通过调整建筑物中间的位置来影响这个高度的具体位置(从这里计算出屋脊高度等)。无论是将地下室的门槛露出地面,还是将场地填至二楼的窗台高度,你都无法用它来“设计”建筑物的道路高度。
我理解你的意思是,你也会把它应用到可能的地形高度上。那些我们作为业主以后可能会调整的地形,对吗?
你误会了:这些高度数据并不固定你的地形走向。你只是不能通过它们来调整基准高度。
在示意剖面图中,同时标出了“原生地形”(灰色)和“地形塑造”(黑色)。但我不知道那些只是建议,还是在开发时地形会这样实际塑造。
示意剖面图——包括多种屋顶形式——总是表达同一个意思:
左边是山坡一侧的地块,用蓝色虚线表示的建筑控制线,推荐山坡那边的房屋大致居中设置。接着是象征计划道路的浅褐色条带,路面中心与原生地形一致。右侧是谷底一侧的地块,象征建筑物靠街道边界线布置。
实际原生地形以虚线形式表示为倾斜均匀的直线。图中对地形塑造(即业主修改)假设的是:从路边开始,地形以直线升高至对应入口楼层的地板高度,然后在建筑深度范围内再升高一层楼高。山坡一侧地下室入口,谷底一侧是地面层入口。
建议遵循此方案,否则在邻居之间会有高度差异,需要做斜坡或支护。根据此方案,山一侧的业主地下室地板明显高于基准高度线。为避免他们损失一层楼,允许增加四米屋脊或山墙高度。这可能是一个争议点,计划在法律生效前还可能调整。
在C4项中,我没看到关于车库高度的具体规定,因此邻地间不同的地形高度不会导致车库高度降低—但这可能在更高层建筑法规中有所规定,因此不必在详细规划中提及。
我的建议——但别忘了:我只是企业顾问,不是测量工程师或建筑法律专家——是:以规划方案为准。作为谷底一侧的邻居,请把一楼完成面高度规划在道路水平面。你必须自行调整地形塑造,市政只按计划道路走向处理,别无他法。请务必与邻居协调。横向上你们大致会沿道路走向排列,因为道路里也隐含各自的基准零高面(我推测你和邻居都不会允许雨水直接流入门内,也不会再继续填筑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