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0-02-25 13: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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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第二条救援通道——这并不意味着第二条救援通道只需为单一规格。审批人员只需能够将至少一条可能的第二救援通道认定为合适。通常在图纸上标注时,这种通道更容易辨认——例如在视觉上相同的双扇窗户中,需要仔细观察其中一个是带有侧框而非中柱的。多个开口可以同时作为第二救援通道,这很受欢迎。虽然没有规定,但标注并“选定”其中一个通道是合理的,这样在其他通道上可省略可能的应急曲柄开口。救援通道不必像逃生通道那样设置指示牌,且逃生通道仅需在公共建筑中设置。这里所指的“救援”不是普通人在逃生中的自救,而是经过训练的救援人员对其生命的救援(例如因吸入烟雾中毒而虚弱时)。由于这是救援需求的典型指征,穿戴呼吸器的人员能够通过通道的合适性尤为重要。救援通道的使用顺序是先由穿戴全套装备的救援人员进入,然后将受救者传递至外部,最后救援人员自己离开。第二条救援通道必须能完成整个此类过程,因为其名称意味着备用救援通道。救援人员优先从一层的门和楼梯进入。只有当火焰或烟雾阻断该路径时,才使用第二条救援通道。作为逃生通道时,人们也更倾向于走路而非跳跃。顺便说一句,通道在紧急情况下能拯救生命,而不仅仅是通过建筑审批。“第二救援通道”这一名称因其简洁而被采用,因为“第二优先级的逃生及救援通道”比背着装备的消防员还难念。愿意冒险让强壮的消防员救助的人,也可以心甘情愿地多为此通道赋予一百二十一厘米、一百二十二厘米甚至更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