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ki1
2015-02-19 20:58:06
- #1
首先,公司给了我一个报价,我不同意,价格是每平方米每厘米X元,然后我们口头上同意了每平方米X元的价格。
从数学上来说,X = X,也就是接受了报价的价格。然而,如果口头协议指的是Y,请继续阅读。
已经达成了一份关于Y的承揽合同。我认为也没有对X的书面接受。
现在泥工快完工了,工人突然又想要每平方米每厘米X元的价格,这合法吗?
不合法。合同变更需要你们双方的同意。不过我很想知道他们要求更高价格的理由。
报价中写着墙面将抹平滑,但没有注明Q3或Q4等级,泥灰在很多地方没有其他地方那么平滑,所以我必须在涂漆前进行返工。
你们在合同谈判时有没有讨论过,你想要的是不贴墙纸或自行修整就能直接涂漆的墙面?这是否明确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车库入口处因工作不干净,全是泥灰弄脏了。
这部分脏乱都必须由施工人员自费清理,毫无疑问。
另外抹灰工在内侧窗框上划伤了几扇窗户。
这通常应由抹灰工负责修复。不过让我奇怪的是,通常窗户应有保护膜防止在抹灰时受损。
我叫公司停止施工,并说要等他们修复损坏并清理干净后我才付款。
你实际上解约并把工人“赶走”了。但我没看到你事先正式通知要求他们履行合同和整改缺陷,并且要有书面记录。如此你无权单方面解约。此后情况会比较复杂,你不能随意拒付款项。
我只付我们之前约定的费用,损坏部分会请鉴定专家来鉴定。
你首先必须书面通知缺陷。施工方有权进行整改。根据承揽合同法,只有在约定成果无重大缺陷时才有权获得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现在你已解约并非法阻止他们继续工作。
请鉴定专家总是明智之举。我也不理解为什么你没有让专家全程监督项目。请律师也是好主意,但我认为这里还是有较大和解空间,因为施工方很想继续工作。
总体而言我注意到并不太满意的地方:
1. 没有书面合同 = 没有具体的工作范围和报酬约定。关于价格,是你我说法不一。问题是你的价格Y是低于正常市场水平,还是属于正常价格区间。如果是后者,那X比普通市场价偏高。这里可作为和解的谈判点。
2. 你们是否拆除了窗户上的保护膜?或者窗户本来就没有保护膜?
3. 你单方面解约并把施工方驱逐,没有合同解除权,也没事先进行法律处理。
最后,几乎成了惯例的小建议:
为了顺利施工,合同签订前应调查施工企业的信誉。所有服务都有其价格。寻求便宜往往会选择那些服务质量不佳的企业。自然企业会基于市场价报价,不会主动与“便宜货猎手”签约。若接受了这样的订单,往往利润不佳,原因值得深思。
我的建议步骤是:
1. 尝试和解完成工作并整改缺陷。双方都要有妥协意愿。
如果1无法实现:
2. 咨询建筑法律专长律师,协商后续行动。律师函常能促成1的达成。
3. 如律师建议,委托鉴定专家。
祝顺利。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