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帮助 - 狭窄地块的实际分割

  • Erstellt am 2016-04-07 09:57:01

Bauexperte

2016-04-08 11:57:19
  • #1

你首先只能假设规划方案是有效的。如果该地块周围有房屋的屋顶形式与规划方案不符,那么你偏离规定的可能性就更大。只有负责你的建设部门才能正式回答你这个问题;其他任何回答都不可靠,最坏的情况是会造成失望的期望。


还有点女儿墙高度 ;) 当然这也取决于各层楼的净空高度。如果两层都是2.50米,女儿墙设定为0.70米,则建筑物的总高度为6.25米。测量标准依据海平面高度或地方政府设定的标准。

莱茵地区问候
 

robi782

2016-04-08 12:01:12
  • #2
谢谢,建筑专家! :)

那么,我的6米并没有完全错。我每层计算2.8米,然后还稍微多算了一点。 ;)

如前所述,这个住宅区是50年代的,那里已经有地块出售,我认为也有一些建筑是平屋顶的。

问候并非常感谢你的信息。
 

Escroda

2016-04-08 12:11:50
  • #3
你好robi,

1957年还没有《建筑利用条例》,所以这很可能是一个简单的建设规划。这意味着,凡该规划未明确规定的,都应依据《建筑法》第34条执行,也就是说必须融入周围的建筑环境。关于建筑界线,审批机构可能会坚持要求遵守,除非附近其他建筑已经有所偏离。我认为方案3最好。可能我还会把房子旋转90度,这样花园面向东方。如果你岳父母只愿意卖给你12米,那么就必须登记一个间距建筑负担,因为无法满足必要的边界间距。
 

robi782

2016-04-08 12:46:52
  • #4
你好Escroda,

非常感谢你的提示/建议。你说的肯定是与旧地块的边界距离吧?就是在人行道下面?图纸上只有1米,据我所知应该遵守3米的距离!?这对我们的规划来说真的很麻烦。图纸上显示的1米的距离限制是依赖于土地所有者还是由市政府决定是2米?

提前非常感谢。 :)
 

Escroda

2016-04-08 13:00:57
  • #5
建筑负担的尺寸取决于你新建筑触发的距离空间[Wird nach §5 Niedersächsische Bauordnung ermittelt]。如果你的房屋(6米*12米)仅触发3米的最小距离且你有1米的界限距离,则建筑负担面积为2米*12米。

你已经确定了平面图吗?如果已经有建筑负担,我建议在新的边界上建造,入口朝街道,房屋宽9米(以确保与南侧邻居的距离),例如深10米(建筑负担则为3米*10米)。
 

robi782

2016-04-08 14:16:03
  • #6
有建设负担登记有什么缺点吗?在靠近街道的边界上我们不能建造,因为强制建筑线离街道有6米远(见附件帖子#1)。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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