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one
2017-04-19 21:11:51
- #1
大家晚上好,
我目前不确定是否应该为一栋多户住宅申请建筑贷款。
我想先说明一下,内容会比较长,因为需要全面介绍。
具体来说,是一栋有三套公寓的房子,其中一套目前自己居住,另外两套将出租。
该物业定期维护,实际上正符合我对养老保障的预期。我在卖家的帮助和银行的工具辅助下计算出,考虑出租部分,该房产的净收益率为4.4%。卖家仅通过提供所有数据参与计算,所以数据算得比较真实。
对于自住部分,我无法真正计算收益率,因为我不能给自己收房租。
与银行的对话中得知,建议如果要做贷款,就将所有自有资金用于自住部分的贷款额度,并将出租部分贷款到100%。缺点是利率较高,但相应的抵税金额也较高。另外,建议暂停偿还本金,保持利率在目前较低的2.2%,将本金偿还放进建筑储蓄合同中。这样在税务上会有优势。
由于谈话内容较多,我想再进一步理清思路。银行人员说4.4%的收益率还算可以,但低于4%就没有意义了。
他向我解释了贷款组成。贷款分成两笔,共40万欧元。
这里我们讲的是贷款额度(BLA)100%。银行人员回复我,虽然常听说此类贷款风险比80%贷款高很多,但这并不完全正确。银行当然会通过利率体现更高的贷款额度风险。但他更担心的是,如果我必须动用所有自有资金,贷款后一无所有。他认为完全可以融资全款,80%的贷款也会有风险。
我觉得这种解释还算合理,即使这意味着我必须向银行多付利息。
贷款安排如下:
期限均为15年
出租两套:
贷款金额23万欧元,暂停偿还本金,建筑储蓄合同选德国环公司,因为存款利率高于其他公司。
自住部分:
贷款金额17万欧元,年金本息偿还,利率3%。
这些听起来都可以理解。接下来有部分我没完全明白,需要帮助,也欢迎对上述内容发表意见。
银行人员说贷款运作方式是这样的。
银行将把75%的租金纳入贷款偿还计划,
25%用于覆盖不可转嫁的管理费用。
我可以用净收入的40%用于贷款偿还。理论上可以提高到45%,但一般以40%为安全贷款比例标准。
另外每平方米还需支付2欧元的管理费用。
我把两部分费用合计计算,发现实际可用资金比银行算的还多近200欧元,也就是说我可用资金更充裕。
但若把所有收入合计,即工资和租金100%计算,并以银行预估的还款额计算比例,整体负担达45%。这让我警觉,因为管理费用没扣,生活费没算,存款也没算进去。
我咨询了银行人员,他说不能这样计算,要把出租和自住区分开。
租金应覆盖贷款本金偿还和管理费,这没问题。
工资应覆盖偿还贷款本息、管理费、生活费及储蓄潜力,也没问题。
他说这种百分比计算方式在这里不适用。
我凭直觉想说,这句话我后来没搞清楚,刚听很合理,后来又觉得不对。45%就是45%,总负担加管理费应超过50%,大约53%或54%。
细算下来,总体没问题,我生活也很好,还能超过银行估算支出量并有储蓄。
但这感觉怪怪的。有点警示信号,因为我自己冷静考虑后,感觉这种支出水平,我也许买不起这套房。无论表面听上去多好。
另一方面是贷款后仍有自有资金,额外储蓄潜力,以及该房位置好,估计长时间有人愿意居住。
卖家是亲戚关系介绍,还有以下方案,我不知是否合理,但觉得有趣。
1. 在卖家处设立地役权,优先权排在银行之后,地役权租金计入后期购房价款,并约定15-20年后可以接收土地。该地役权期限初定50年,并写入合同。
2. 银行贷款75%,剩余25%由卖家作为次级贷款。卖家部分贷款15年末付本金。
主意是通过此法获得更优贷款条件,提升偿还能力,然后释放抵押部分用于次级贷款拨付。合同中约定可随时自由提前还款,意味着若有余款或年终奖金可提前付给卖家,不增加负担,也不影响家庭预算。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期待大家回复,祝大家晚上愉快。
此致
Jimmyone
我目前不确定是否应该为一栋多户住宅申请建筑贷款。
我想先说明一下,内容会比较长,因为需要全面介绍。
具体来说,是一栋有三套公寓的房子,其中一套目前自己居住,另外两套将出租。
该物业定期维护,实际上正符合我对养老保障的预期。我在卖家的帮助和银行的工具辅助下计算出,考虑出租部分,该房产的净收益率为4.4%。卖家仅通过提供所有数据参与计算,所以数据算得比较真实。
对于自住部分,我无法真正计算收益率,因为我不能给自己收房租。
与银行的对话中得知,建议如果要做贷款,就将所有自有资金用于自住部分的贷款额度,并将出租部分贷款到100%。缺点是利率较高,但相应的抵税金额也较高。另外,建议暂停偿还本金,保持利率在目前较低的2.2%,将本金偿还放进建筑储蓄合同中。这样在税务上会有优势。
由于谈话内容较多,我想再进一步理清思路。银行人员说4.4%的收益率还算可以,但低于4%就没有意义了。
他向我解释了贷款组成。贷款分成两笔,共40万欧元。
这里我们讲的是贷款额度(BLA)100%。银行人员回复我,虽然常听说此类贷款风险比80%贷款高很多,但这并不完全正确。银行当然会通过利率体现更高的贷款额度风险。但他更担心的是,如果我必须动用所有自有资金,贷款后一无所有。他认为完全可以融资全款,80%的贷款也会有风险。
我觉得这种解释还算合理,即使这意味着我必须向银行多付利息。
贷款安排如下:
期限均为15年
出租两套:
贷款金额23万欧元,暂停偿还本金,建筑储蓄合同选德国环公司,因为存款利率高于其他公司。
自住部分:
贷款金额17万欧元,年金本息偿还,利率3%。
这些听起来都可以理解。接下来有部分我没完全明白,需要帮助,也欢迎对上述内容发表意见。
银行人员说贷款运作方式是这样的。
银行将把75%的租金纳入贷款偿还计划,
25%用于覆盖不可转嫁的管理费用。
我可以用净收入的40%用于贷款偿还。理论上可以提高到45%,但一般以40%为安全贷款比例标准。
另外每平方米还需支付2欧元的管理费用。
我把两部分费用合计计算,发现实际可用资金比银行算的还多近200欧元,也就是说我可用资金更充裕。
但若把所有收入合计,即工资和租金100%计算,并以银行预估的还款额计算比例,整体负担达45%。这让我警觉,因为管理费用没扣,生活费没算,存款也没算进去。
我咨询了银行人员,他说不能这样计算,要把出租和自住区分开。
租金应覆盖贷款本金偿还和管理费,这没问题。
工资应覆盖偿还贷款本息、管理费、生活费及储蓄潜力,也没问题。
他说这种百分比计算方式在这里不适用。
我凭直觉想说,这句话我后来没搞清楚,刚听很合理,后来又觉得不对。45%就是45%,总负担加管理费应超过50%,大约53%或54%。
细算下来,总体没问题,我生活也很好,还能超过银行估算支出量并有储蓄。
但这感觉怪怪的。有点警示信号,因为我自己冷静考虑后,感觉这种支出水平,我也许买不起这套房。无论表面听上去多好。
另一方面是贷款后仍有自有资金,额外储蓄潜力,以及该房位置好,估计长时间有人愿意居住。
卖家是亲戚关系介绍,还有以下方案,我不知是否合理,但觉得有趣。
1. 在卖家处设立地役权,优先权排在银行之后,地役权租金计入后期购房价款,并约定15-20年后可以接收土地。该地役权期限初定50年,并写入合同。
2. 银行贷款75%,剩余25%由卖家作为次级贷款。卖家部分贷款15年末付本金。
主意是通过此法获得更优贷款条件,提升偿还能力,然后释放抵押部分用于次级贷款拨付。合同中约定可随时自由提前还款,意味着若有余款或年终奖金可提前付给卖家,不增加负担,也不影响家庭预算。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期待大家回复,祝大家晚上愉快。
此致
Jimmy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