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是邻近的地块,需要考虑,
F1.5在可建设性方面也有很好的限制,这里最多只能建8 x 12米。显然,我们的房屋大小正好适合这里,但如果房屋面积突然要达到160平方米,这个建筑范围的空间就不多了。
下面的F1地块则不太适合,尽管F5的房屋离这里稍远一些?
你们那里有这么多选择吗?我们这里的原则是:要么要么……宁可手里有一只麻雀,也不要……
不,我们这里市场上可用的合适地块相当少。
我们看到的被认为最好的地块(包括F2.3)其他申请者也看过。我们在更广泛的选择(包括F2.2)中的地块情况也一样。而F1和F3地区的地块,我们似乎和其他申请者都没有特别关注。
但还有一个问题,车库是否也必须位于建筑范围内。
替代方案在哪里呢?理想情况下应该把车库放在东边或北边。
有人告诉我们车库应该在建筑范围内。如果有城市规划上的理由,单独情况下也可能在范围外允许。
接下来是我选择的3.2-5地块,它们的建筑范围更大,可能在房屋选择上更自由。
是的,那些地块建造更灵活。
但这里几乎没有真正的南向或西向花园。可以把房屋尽可能靠近东北的建筑范围边界,然后纵向建造。这样南、西、北三个方向大约都有6.5至7米的花园。但西侧邻近就是下一栋房子(车库靠近地块边界),不知道那栋房子会更靠近南边还是北边建筑范围边界。
在F1.1-1.3和F1.6-F1.4之间的灰色区域,我不把它看成路,而是这是不是给F1.1-F1.3铺设基础设施管线的通道,比如可以把技术间设在北边?
那将是一个(私人)步行道,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其他很多建设地块都没有这样的道路。6个F1地块将归各自所有者。
我认为三个北边的地块面积本可以直接增加给它们。
我又看了规划图,上面只写着“可以用于步行和管线权利的区域”,具体的管线权利指的是什么不清楚。
确实有(私人)临近道路(比如F4.5),那里还有“为供应单位利益”的文字。
这毫无意义。道路是基础设施接入的正常途径,除非有特殊情况。即通过通往地块的道路,正如新开发区里所设定的。
让我感到有些困惑的是,销售条款中写着“基础设施接入(汽车)来自南方”。这当然不排除来自北方的供水供电管线。另一方面,道路不宽,不足以同时铺设管线和污水、雨水排放管道。
我明天会去问问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