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块具有适度的坡度,我们将建造带地下室的房屋。经过较长时间的调研和比较,最终有两个报价如下:
[*Danwood调整后的目录成品房
[LIST]
[*]外部尺寸10.57x8.92=94.3
[*]建筑师服务(固定价格,约8,000欧元)和地下室施工需另行委托(即至少签订三份合同)
[*]Danwood推荐合作的地下室建筑商Glatthaar及其熟悉的建筑师
[*]Fingerhaus调整后的目录成品房
[*]外部尺寸9.75x8.35=81.4
[*]建筑师服务和地下室包含在报价中,即只需签订一个合同
什么是“适度的坡度“:生活地下室朝山谷一侧,从标准栏杆起没有地上采光井,还是甚至地上有落地窗?
75平方米还是65平方米的基础面积在居住面积上本身就不是等同大小的房子。因此比较不完全公平。
现在第一个报价,尽管房屋面积更大,价格却便宜约25,000欧元。由于Danwood在波兰生产,Fingerhaus在德国生产,价格差异也许就可解释了。
这是胡说。如果你们真的满足于“较小”的房子,我看不到选择更大房子的理由。“波兰=折扣货”的迷思其实并不能作为解释的替代。
地下室将部分用于居住,也就是说,房屋入口区和用于居家办公的书房将位于地下室。
啊哈,那我们谈论的就是朝山谷一侧的出入口。客厅是否依旧能从目录中的一层看到山谷景观,还是会通向一个上坡的花园?
我们担心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会被磨得很辛苦,或者没有专业知识时不得不暂时充当工地负责人。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合理的担忧之一,所以
一旦设计完成,就招标地下室及土方工程,并将订单给予最优者。理想情况下是Glatthaar,
对我来说是绝对的逆向操作,因为
我的理解是地下室建筑商应基于Danwood或建筑师的图纸来建造地下室。这些要求应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要成为合同组成部分,“地下室”必须纳入合同的服务范围。这边无须招标,且授标给房屋制造商的地下室建筑商是理想状况,正如前总理所说,“别无选择”。
这也涉及责任问题。如果你的地下室建筑商未能交付,不管原因如何,那是你的问题,如果因为这个导致开工延期,房屋建造商可以让你承担责任。
如果一手包办,这就是房屋建造商的问题,且适用施工期保证。
但由于有一位联系人承担问题和风险,这当然比业主自己操心更贵。
我删去了引用中一个关键小词。拆分成多个独立合同会形成一个牺牲业主的魔鬼三角:
OKKD是一个关键容易出问题的接口,理应尽量“一手抓”,至少在整体责任方面如此[...]. 将房屋建筑合同拆分成两个独立部分意味着在出现问题时,两方都有可能“甩锅”,互相推卸责任(或至少管辖权)。
基础板/地下室制造商以左边井盖的高度为基准点(不幸的是是“另一左边”的),地下室顶板的开孔坐标用“公元米”标注,却以“含增值税米”执行,诸如此类。因此这里必须有人兼具潜在责任人和负责人身份。
因此不纳入合同范围内的供应商自然已经被排除出局。
我完全赞同以下建议,且不仅理论上,更希望实践中如此(参见外部资料“关键抉择:迈向实施”):
我建议另外做法,自行请一位独立建筑师设计平面图。可以基于你们偏好的房屋公司标准平面图,但必须无偏见,真正挖掘出地形、地块、视线及你们需求的最佳方案——这极其珍贵。
这里目录房屋基本上只能有限适用。如果不充分考虑坡地位置,选用目录设计甚至会损失大量金钱。基本模型应选择“偏小”,以免加上地块强加的额外地下室,导致居住面积过剩。发帖人应先展示地块(别忘了填写Yvonne著名的#问卷!),然后才能给出实质建议。之后应请一位自由建筑师完成“模块A”设计(参见“房屋施工时间表及HOAI阶段模型”),设计成果确定时可据此做关键抉择。根据结果,之后可只继续阶段3,或进行完整“模块B”设计,再之后可能找在关键抉择阶段确定的供应商。
我不排除发帖人会选择一个Holzer品牌,但考虑到坡地,几乎没有Holzer会做接触土壤的建筑,除非是灌木匠傅。那很可能是一种混合结构。
为了读者,我顺便回应标题中的问题:
第二,真正让报价“完整”的不是建筑师合同,而是地下室。
第一,施工总承包商/房屋制造商提供的包含建筑师服务其实只限于“必要的”建筑师工作——完全是指代建许可所需的工作(这与业主需求执行完全是两个不同层面,几乎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