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18-04-26 19:15:58
- #1
事实确实如此。
不,没有那么严重。
上面写着:
“II = 楼层数 - 最高限额” 和 “0.4 = 容积率,参见文字规定第2.2条”, 以及在2.2条中 “根据建筑使用条例第19条第4款规定,允许车库和停车位及其入口、附件设施(根据建筑使用条例第14条)以及地面以下的建筑物,最多超出最高允许的容积率25%。”。
这意味着:容积率0.4允许你在598平米的土地上建设最多239.2平米,包括车库和入口可以多25%,共计299平米;楼层数最高允许两层。这里没有单独限制建筑面积比率,而是通过容积率、楼层数量和建筑高度间接限制。这几乎是“普通用户能理解”的,相当于设定一个最大的建筑体积数。
在2.1条中明确指出:“道路扩建高度是以图中标注的东胡森路 / 建筑区入口交叉口处的检查井盖高度75.80米(NHN)为基准的。”,说明允许建筑高度是以哪个绝对高度作为“零点”参考。
我对此不是很熟悉*害羞*
这是完全合理的,作为一名注册律师,你确实应该能独自阅读这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