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2-09-28 22:57:27
- #1
这就像教育孩子一样:只有当你愿意付诸行动时,你才能威胁采取后果或惩罚。对于你的建筑师来说,这当然意味着如果期限到了就得把他解雇。否则你会变得非常可笑,再过六个月依然毫无进展。但你还是会收到一张全额账单,因为人们知道你是可以被整蛊的(夸张地说)。
这样说怎么样:
“感谢您迄今为止的设计稿,我有以下修改意见,请您于10月10日前完成修改,以便能在……前提交给市政府。再延期不可接受,否则我们将视您作为承包方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我们保留因合同未履行要求赔偿的权利。”
算了吧。原帖作者显然
之所以有那么多预约,是因为一直在推迟。实际上总共进行了3次会议,但安排了21个预约。
已经被耍了整整十八次,没有任何警告,也没有因拒绝工作而威胁认定为合同未履行的提示。这种颜面损失绝对无可挽回。我认为试图事后补充那份明显“非正式、无条件、无效”的合同,给补充部分加上期限,等等,都是毫无希望的。如果合同理论上可在“无期”完成,建筑师将根据报酬表要求报酬,并且能如愿以偿。合同虽然可以解除,但后果是学费全无回收。
不过:除非有反证,我不相信这么多无意义的错位(不)行动仅仅是由单方面的沟通失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