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ki1
2015-04-09 12:07:49
- #1
"pacta sunt servanda" = 合同必须遵守。顺便说一句,即使约定了对自己不利的事项,这条原则同样适用。
这里就开始让人紧张了。不多说教了:如果实际协议没有写入合同,反而写了另一项协议,为什么还要签这样的合同?仅仅是关于措辞变更的讨论,理论上你们当时就应该感到很不安。既然如此,合同里约定的应是融资保留条款。
如果事情的经过确如你所述,那你也必须对此有确凿的陈述。卖方和中介很可能会坚持完全相反的说法,如果你无法证明你的描述,情况可能会很糟糕。
这其实是对的。他只指融资保留条款,虽然说法有些拐弯抹角。
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还要签订建造住宅的合同?你们是否被提供了某种“特价”或者是否感受到了签约压力?当时是怎么进行的?
这可以理解。
嗯,如果中介有权签订合同,确实可能存在某些口头“约定”,但这些约定未被书面确认,事后被否认。这情况实际上相当常见。
我还能理解。自然这也取决于承包方已付出的努力和成本。第二句话里提到的抵扣听起来挺好,尤其是执行第一句话时,恐怕不会出现促使第二句话生效的情况。无论如何,双方的互信大概很难恢复到可继续此类合同的程度。
这我绝对会立刻同意。第一句始终适用,第二句这里同样适用,并且建议尽快执行。不要再写任何东西,也不要再打电话。直接找律师,立刻合理应对。这里律师介入往往是达成和解的关键。
根据卖房者或供应商的中介,如果我们在合同中规定的日期之前找不到土地,我们可以解除合同。但他不想在合同中写“土地保留条款”。合同中写的是“融资保留条款”。
这里就开始让人紧张了。不多说教了:如果实际协议没有写入合同,反而写了另一项协议,为什么还要签这样的合同?仅仅是关于措辞变更的讨论,理论上你们当时就应该感到很不安。既然如此,合同里约定的应是融资保留条款。
如果事情的经过确如你所述,那你也必须对此有确凿的陈述。卖方和中介很可能会坚持完全相反的说法,如果你无法证明你的描述,情况可能会很糟糕。
卖家当时说这在业内是很常见的做法。
这其实是对的。他只指融资保留条款,虽然说法有些拐弯抹角。
问题是,我们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土地(经过六个月的寻找)。
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还要签订建造住宅的合同?你们是否被提供了某种“特价”或者是否感受到了签约压力?当时是怎么进行的?
供应商总部指责我们试图把卖家描述成骗子。
这可以理解。
他们说卖家不可能说过,如果我们在规定日期前找不到土地,我们就能轻松解除合同。
嗯,如果中介有权签订合同,确实可能存在某些口头“约定”,但这些约定未被书面确认,事后被否认。这情况实际上相当常见。
他们坚持索赔两万欧元!此外还说,如果我们将来想和他们合作建房,这两万欧元会被抵扣。
我还能理解。自然这也取决于承包方已付出的努力和成本。第二句话里提到的抵扣听起来挺好,尤其是执行第一句话时,恐怕不会出现促使第二句话生效的情况。无论如何,双方的互信大概很难恢复到可继续此类合同的程度。
因此,一定要非常仔细地核查(或请人核查)自己签署的内容。这里只有律师能帮忙。
这我绝对会立刻同意。第一句始终适用,第二句这里同样适用,并且建议尽快执行。不要再写任何东西,也不要再打电话。直接找律师,立刻合理应对。这里律师介入往往是达成和解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