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5-02-13 17:52:59
- #1
所以是的,如果委托执行第8阶段的工作,成本确认也必须进行——它也是由委托方支付的(或者至少建筑师想拿到这笔钱——无论她实际完成了什么)。
我不知道这会进行到多远/但是我现在对付这个女人的方法就是要求她履行服务,因为她已经在催促最终结算——一旦支付这笔款项,建筑师的服务也就被认可了。
(最迟)支付她第二点本不该提供且第一点也未提供的服务费用时,也不排除同时构成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
显然我不像律师那么思考,因为我还是不明白这份文件有什么用(除了你们要支付它的制作费用),我的看法依然是找个律师。
律师也不会理解,TE现在还想用这个早已毫无用处的计算做什么。这是基本服务(就像说的那样,是义务而非特权,理论上可以放弃,但不能单方面决定)。建筑师没有完成这项服务,她对此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是否在四年后还可以提出此项异议我不知道——但我猜是可以的,因为期限很可能是从最终结算开始算起的。TE什么时候终于会去找律师咨询,只有神知道。确认建筑师是否真实存在其实很简单,已经在这里描述过了。我现在得先告辞了(虽然刚买完东西,但忘了带爆米花)。围绕这份计算的争执可能会被案官神奇视为藐视法庭。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