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erDaumen93
2022-04-30 22:23:44
- #1
我来总结一下:地块350上建有一栋双拼住宅94。业主是发帖人的岳父,在“现在”和“未来”的情景中,都不属于现有地块或其计划新地块的使用者,除了他是双拼房屋的房东。根据发帖人的年龄,我猜测业主还处于适龄工作状态(这意味着在其去世前还有时间进行多次赠予)。业主有两个孩子(即发帖人的妻子和妹夫)。将来,他的儿子计划从94号的租住房搬到94a号的独栋房屋。目前已建造的建筑结构上唯一阻碍是规划中的地块分割会穿过现有建筑物的间距区域(通过调整边界可以解决),以及现有建筑物会使施工道路变窄。发帖人本人打算拆除94号房屋,在其位置上建造一栋新的独栋住宅“94新”。发帖人的新地块“350前部”将作为其妹夫地块的通行道(GFL)。航拍图显示,这些建设要求从建筑容积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我认为最巧妙的方法是将已有建筑的地块作为现状注入一个“地块350开发公司”,并在其上形成三个产权单元:a)后部的专用建筑用地,b)共同所有的GFL区域,c)包含将来被拆除的旧94号房屋所在的前部。我可以提供更详细的说明,可以通过搜索“这里写11ant”联系我。[这不是法律咨询,仅是将Charly的做法套用到发帖人的案例。你可能注意到了:Charly认识Hubert *微笑*]。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回复。
您对情况的理解是完全正确的。
我已经预料到,地块的分割和过户——最终需要赠予——最好在拆除后进行。否则,旧的不动产将被税务局在赠予时一并估值,这肯定会超过每个子女40万欧元的免税额度(我的妻子和我的妹夫)。
正如最开始的另一条回复所说,这并不妨碍我们完成建筑方案的规划,并将资料提交给市政府审批。
接下来几天我会先与当地公证处电话联系,看看能得到什么建议。
一场由多个参与者参加的市政府会议也定于五月中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