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1-02-10 14:30:26
- #1
我还不太清楚,你的核心疑问是什么:你是对地下室整体存疑,也就是说它是否能承受石结构房屋的重量,因为它本来只需承载木结构房屋的重量;还是专门针对火灾后的地下室,即它以前是否能承载石结构房屋,且对木结构房屋来说没有完全“满负荷”,而火灾后一个新的木结构房屋已经是极限?结构计算报告证明了建筑项目的稳定性(当时早已完成),而审核结构计算报告则检查结构工程师是否正确计算了原始结构报告(当时也早已完成)。之后发生了火灾事件。损害评估报告应该已经评估了地下室的结构是否仍具备火灾前的适用性——对此我已表明意见
。新房子无论如何也需要重新进行结构计算,基本上以地下室顶板作为基础。结构工程师会指出,如果地下室顶板上方计划的承重墙位置与地下室本身现有或当时房屋考虑的位置不同,必须在哪些地下室空间内设置支柱。因此,我更倾向于认为新的房屋在布局自由度上会有一定限制,而不是根本担忧建造石结构房屋。你也可以使用加气混凝土,不必非用最重的砂加气砖加面砖不可。
我预计地下室的适用性不会受影响,火灾主要在上方,且“只有”烟气和灭火水对混凝土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