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真是一团乱麻……让我想起了一个合租公寓,无论是老的、年轻的,还是其他非传统的成对或家庭居住形式。我觉得这样一个居住项目从根本上很有趣,也非常面向未来。
这房子属于小组中两兄弟姐妹的家庭(G1和G2)。
所以房子不是属于G1和G2两个人?
……而只是属于家庭?!那如果给G1和G2送钱,那不就全是徒劳的想法了吗……大家一起翻修,出了钱,真正的所有者却来了说“谢谢”——
小组
小组可能在翻修过程中因为争执太多就不再像预想的那样存在了。问题从有人觉得自己比别人能干得多、更快开始,另一个(或者其他人,我个人不太赞成性别区分)不能像别人那样频繁参与,C又把事情搞错或没做好,D得重新补救,E的路途更远,慢慢心情变差,G2觉得因为是家族所有者所以权利更大,想退出装修。结果整个计划因此延误,迟早每个人都会各种不爽或导致不和谐。
我没见过哪种出资者兼工匠的合作,最后工匠不认为自己有唯一的权利,因为只有他在干活……忘了没有钱他也干不了活。
反过来,所有权也差不多,当“自己的财产”被提及时,相比非所有者就觉得自己更有权利。
这些听起来一点也不鼓舞人心,也没什么乐观的成分。
免租
租金收入
这里还有一个绊脚石:号称免租,其实又不免租。钱突然让出资人付租金。是的,这钱是贷款,也应该当贷款来对待。但贷款应该来自X方,这样才不会提供被主观混淆攻击的机会。
为了凑齐材料费,A和B给拥有所有权的G1和G2私人贷款(2万欧 + 3万欧)。他们用这钱支付材料和装修费,然后G1和G2获得一套可居住的房子。
接着,G1和G2把房子租给由7人组成的小组(理论上也包括他们自己)。用租金,G1和G2再偿还给A和B的私人贷款。
请问,你们用5万欧想达成什么?是铺地板和安装一个漂亮的公共厨房吗?
还是连房屋修缮的活儿也包括?
重要的是:如果A或B在材料投资未回收之前搬出,他们仍依据之前签订的私人贷款合同有法律上的投资权利。
但是那是私人贷款吧?!租金又没有必要“回收”……说实话,这投资算几个月的事?2万欧贷款若每月500欧净租金,是20个月……这应该是可以预见和规划的。
说到私人贷款(我其实常赞成这种方式,关键是规整好):如果对方拿不出钱,贷款还有什么用呢?
除非那5个没有房产权的人能在此项目住够久,否则对他们来说租房是不划算的。
第一条规则:所有租户至少租5年并做出承诺。别的情况就太自由了,无法规划。谁退出谁倒霉。
第二条规则:小组中必须有所有者,且提供居住权。否则大家就得看所有者的脸色。所有者也担当管理员,有账户,最终承担责任。
我认为非权威或另类管理无法实现。
(我得说:我既不在这个行业,也没有什么专业知识,只有生活经验和健康的常识。)
我基本看到了产权结构的问题,也普遍缺乏流动资金或对融资缺乏了解。
最简单的办法,是所有者X以管理员身份举例贷款十万欧,装修,七个需要的人付租金居住。其他细节由租赁合同约定,大家都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