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g
2022-05-25 15:13:21
- #1
我再次说说关于污染的问题:
依我看,你没法做好保障。
合同里可以写很多东西,但必须有明确的定义。而且没有做过鉴定,就没有任何可追溯的数值。
你打算如何划定界限?轻微污染、严重污染?以何种价值为界?是一处地方污染还是多处地方污染?……到底是死者油罐中的油污染,还是 提到的漂流油?
原则上正因为如此才有地基勘察:卖方要么作为服务提供(保证至少有人买),买方在买前自己组织勘察(为保障自己),或者买后再组织勘察,好安心、干净地在良好土壤上建房。
否则,如果随意买任何土地都能这样操作,那就毫无约束。依我看,这种情况只适用于欺诈和谎言。那也不需要什么特别条款。公证人的服务不应被滥用至此。
不过你可以尝试一下,之后告诉我们结果。我猜遗产共有体会转向别的买家,最终卖给不惹麻烦的人。
所以我的想法是在购房合同中与卖方协商一个回购条款。条款中应包含后期发现土地污染的情况。
你们怎么看?这是否常见且现实?
我们已经收到了同意。但我还是想为这种不可预见的土地特性做好保障,因为这自然会降低价值。
我想避免在这么大的金额上出现任何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
依我看,你没法做好保障。
合同里可以写很多东西,但必须有明确的定义。而且没有做过鉴定,就没有任何可追溯的数值。
你打算如何划定界限?轻微污染、严重污染?以何种价值为界?是一处地方污染还是多处地方污染?……到底是死者油罐中的油污染,还是 提到的漂流油?
原则上正因为如此才有地基勘察:卖方要么作为服务提供(保证至少有人买),买方在买前自己组织勘察(为保障自己),或者买后再组织勘察,好安心、干净地在良好土壤上建房。
否则,如果随意买任何土地都能这样操作,那就毫无约束。依我看,这种情况只适用于欺诈和谎言。那也不需要什么特别条款。公证人的服务不应被滥用至此。
不过你可以尝试一下,之后告诉我们结果。我猜遗产共有体会转向别的买家,最终卖给不惹麻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