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市政府从后面狠狠地给予了一个阻击: 简易程序显然不再可行,我们还必须经过整个环境评估等繁琐流程。 所以这将更加耗时费钱。
我记得曾经有一段限时的宽松政策,用于制定新的建设规划,但那个政策已经过期了一段时间。 如果市政府错过了这个机会——如果这里真的能用得上的话? 至少根据我在第10条回复中提到的推测,问题的关键在于,你那已规划的内城区不是扩展到未规划的内城区(依据《建筑法》第34条),而是扩展到(原本的)外城区(依据第35条)。 因此,我也隐约怀疑,这里是否根本就可能适用简易制定程序。 一份合格的正式建设规划无论如何都更加复杂,既耗时又费钱。
我还完全不知道这项评估是怎么进行的。 甚至不知道它是否会危及整个建设规划?!
首先必须确定需求。 通常这通过一份定期更新的报告完成,该报告将人口的人口发展(出生盈余和迁入)与住房存量(单位数和面积)进行对比,例如发现,房屋数量可能足够多,但太小且太旧。 这就相当于确定了需求。 然后需要确定在哪些地点满足需求对环境最友好且经济效益最高。 据我记忆,这两个第一步在大约两年前被有限暂停,政治上仅靠造房意愿支撑(“卡尔甲壳虫没有被问过”)。 第二步目前是最棘手的,因为流行趋势是先通过填补空白地块(及其他密度增加措施)满足需求,才划定新的建设用地。 不幸的是,是否这些空白地块属于愿意出售的业主并不关键。 各地市政府都还犹豫要不要对囤积祖辈土地的业主施压。 所以很可能存在需求,但并未被发现,而且预计短期内无法满足。 据我所知,需求报告尚未考虑市场囤积的储备问题。 强制建设难以应用于现有地块,像荒地特别税这样的工具被极度谨慎且迟缓地讨论。 在这点上,你得幸运,你所在市政府没有(已知的)祖辈土地空白地块。 第三步(确定需求及推导为何该地区适合)则是对潜在 Contraindications 的调查,也就是说:环境局和组织会被咨询,是否有石虫或传说中的神秘生物迹象。 这些步骤是依次进行的,所有相关方都将获得合理时间表达意见。 当然,首先要公布招标,哪些工程公司将被委托处理整个流程。 希望当前预算还有这笔钱,否则2024年需找资金,或在本年度补充预算调整 —— 除非投资者愿意自掏腰包。 最糟糕的情况是,反对派事先提出质疑,为何之前的投入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