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18-11-05 17:50:11
- #1
我现在已经看过了该建筑规划。在规划中提到的带地形剖面的“附录1.1至1.3”我没有找到,其中可能包含解释性的示例。
从法律形式上看,该规划似乎存在可诉之处,因为关于全层数的表述存在矛盾,从而违反了确定性原则。不过,13年来似乎无人对其提出异议,如果该规划仍持续有效的话。
用理智(并结合地区习惯知识)阅读,可以推断,单层房屋应像“一层半楼”一样外观,但建筑管理局并不介意这些阁楼在法律上为全层(意义为面积超过底层的3/4);同样适用于半地下层(如果其平均超过1.40米高出地面,法律上也可算作全层)。
规划制定者的意图显然是建筑外观体现弗兰肯风格(没有或只有适度的膝墙,没有带复式楼层的平屋顶房屋)。
规划中也有关于天窗的说明:它们应是真正的天窗,也就是说屋顶下有一小段屋面——而非“前山墙屋”(即直接从外墙垂直突起的那种天窗)。
从法律形式上看,该规划似乎存在可诉之处,因为关于全层数的表述存在矛盾,从而违反了确定性原则。不过,13年来似乎无人对其提出异议,如果该规划仍持续有效的话。
用理智(并结合地区习惯知识)阅读,可以推断,单层房屋应像“一层半楼”一样外观,但建筑管理局并不介意这些阁楼在法律上为全层(意义为面积超过底层的3/4);同样适用于半地下层(如果其平均超过1.40米高出地面,法律上也可算作全层)。
规划制定者的意图显然是建筑外观体现弗兰肯风格(没有或只有适度的膝墙,没有带复式楼层的平屋顶房屋)。
规划中也有关于天窗的说明:它们应是真正的天窗,也就是说屋顶下有一小段屋面——而非“前山墙屋”(即直接从外墙垂直突起的那种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