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öhlenmensch
2020-02-11 15:26:57
- #1
我已经查阅了有关§19BauNVO的内容,上面写着基底面积比率的重建是可能的。这在我们的各个州可能有所不同,因为我通过电话(柏林)询问时,得到的答复是这不可能!(进一步的咨询需要付费,所以在这里先提个问题)有人曾经被允许进行重建吗?(如果有,是多少百分比?)由此产生了我的问题:由于柏林的地价涨幅过大,继承时已经超出了免税额。因此,我考虑把我一半的地皮先赠送给我的儿子。因为我对花园不感兴趣,我想直接在我的露台后面进行分割。留给我的剩余土地将会比现有房屋所规定的基底面积比率要求的地块更小。这可行吗?——也就是说,房屋和地块的面积比例小于基底面积比率允许的范围。还是必须分割得让现有房屋所在土地满足基底面积比率的要求?也许我表达得不好,我会补发一张草图,以便说明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