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enorRaul7 2018-10-15 14:20:36#1关于特殊解除权的理解问题:我是在第十年开始拥有这个权利,还是仅限于第十年?换句话说:我必须在第十年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还是例如可以在第十二年、第十三年或第十八年解除合同?
OObstlerbaum 2018-10-15 15:15:25#3你在10年后有解约权。那时你可以随时终止贷款并按你想要的方式偿还。 呃,是的……差不多。只是他必须重新融资剩余金额,利率目前未知,但肯定会高得多……
Fface26 2018-10-15 15:47:35#5嗯,是的……差不多。只是他之后还得重新融资剩余金额,当前利率未知,但肯定会明显更高…… ……所以应该只终止自己能够还清的部分 ……为了完整起见……据我所知是有一个终止通知期的。
OObstlerbaum 2018-10-15 15:48:17#6...所以应该只取消自己能够偿还的部分哇,部分取消是可能的吗?作为非银行业的人,总是对这个行业感到惊讶。 :关于继承的说法听起来很假设,但他基本上是对的:没有特别还款是没法融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