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法庭上和公海上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
当然,合同是有约束力的,但它们永远不能保证100%的成功。如果出了问题,大家首先应该努力寻求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而不是走法律途径。
催促履约、设定期限并礼貌地提醒可能的后果,在我看来这是正确的做法。
来自平板的涂抹
这就是我们尝试过的,但一切都被置之不理,这让我不解。多次指出的问题,有些很差甚至根本没有解决(烟囱盖上的凹痕——一月份报告——周一修复...)。
嗯,我也了解我的东德姻亲家庭。那里的“正义感”特别强烈,威胁架势十足。如果合同方也来自东部,那就有趣了。两个木头人很少单独出现。铁丝网向你问好。
无意冒犯,只是让我有点想起
是啊,我们这些可怕的东德人……还有东德总理呢。所有坏事都来自东方。
这对双方都适用吗?也就是说,如果他晚一个月付账单,顺便忘了几欧元,也没关系?
我猜:发帖人会更放松些,如果他的施工经理在竣工日期前一个月友好地写信说明因为不利的情况会延期。但如果签字后11个月(?)终于看到完工,却在前一天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开发商的通知……是的,那么……顺便说一句,今年冬天没有寒冬。如果有恶劣天气,开发商本应该写信说明(“遇到坏天气,不能施工,所以……”)
不管怎样:
因为没有约定合同罚款,你们处境不利。你们可以选择忍受(总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或者:
- 书面催促,设定期限(14天),要求按合同完工
- 逾期后发第二封信,缩短期限并声明要主张赔偿(摩托车停放费用……只限真正有凭证的经济损失)
- 完工后收到账单时据实扣除,并等待后续发展。
所有信件都用挂号信寄出,以便日后证明。关于更换板材的小问题,自然让事情更复杂……
或者:咨询律师(毕竟网上建议也可能错)。
祝你们好运,不要生气!
终于有人明白问题的关键了。缺陷于6月15日报告——但没人回应。剩余问题也已经明确告诉施工经理——总是被敷衍过去——说会处理,正在进行中,废话连篇……但毫无用处。
拜托——你不会真的觉得发帖人应该跳桥吧,只因为他的违约合约方这样做?
顺便说一句,我从没说过我认为他的合同方的行为可以接受。我承认我不太喜欢发帖人的语气。但我也不认为漫长的诉讼有什么意义,最终都是律师赢得胜利。顺便说一句——这样一来通道竣工会更晚。不是好建议吧……?
合同方未及时就延期事项通知确实令人恼火。我相当确定,跳探戈总是需要两个人。肯定有原因——发帖人没说(也不必说),但这些原因能解释延期。论坛用户总是单方面发表意见。我工作中知道,罕有孤立决策。
唯一可行的办法:
不是坐等——在已有的时间和努力投资下这也很愚蠢——而是找律师,令双方律师心跳加速。
结论:
律师被利用——情况不妙——诉诸法院。根据预估的通道路面+露台费用——地区法院;首次庭审其实不长。
结尾:
和解。对所欠履约的后果:水晶球模式开启:用金钱赔偿代替完工,扣除两次律师费(一是委托,一是和解),剩余不足以支付通道路面和露台。水晶球模式关闭。
所以还是宽容一点,从最终账单扣除车库租金。虽不一定快,但更省心省神。
莱茵地区问候
我也不喜欢打官司,但如果假装一切正常没事,觉得这些都是常见的,那就不对了。再提醒你一次:合同里写着日期,如果没人遵守,那签合同干嘛?那不如直接说:你们的房子什么时候完工就完工吧……至于外部设施,随便看看吧……
那通道路面为什么还要拖更久?这不是正好更有利于我吗——根据你们的说法!越久,金钱越多 :P 律师们永远赢……不管怎样。
中间找到了解决办法。老板亲自出面了,他其实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外部设施现在几乎完全可用——明天还会再检查一次,然后赶上最后的假期日,或许还能坐在太阳下……呃,在雨中。
总结:合同是摆设,东德人是爱抱怨的家伙,最好什么都接受(敢反抗试试!),每天随遇而安——钱会自然来的……我想这也许是我想象中某些人的工作方式……资本主义=人剥削人……
再次感谢……不管是什么……算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