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建设规划,如果我遵守它,那么这就是一个免许可项目。
这是否意味着,我理论上可以按照规划之外的方式建造?只是需要获得一个更贵的许可?
我一直以为必须遵守建设规划,没有例外。
是的,没错。如果你按建设规划建设,原则上免于许可审批。
有时候,即使你无意,也会出现违反建设规划某些规定的情况,比如希望的屋顶颜色或形状、建筑高度、公共空间的间距等……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对建设规划的某项规定的个别豁免,也就是说,你会获得符合建设规划但在某一方面有偏差的建筑许可。
我们这边是这样操作的:申请个别豁免(比如我们在一个极小的公共空间间距方面低于规定)提交给市政委员会的建筑小组(提交平面图),他们同意了,之后送到县行政管理局(LRA)。12周后拿到了建筑许可。
如果建筑小组拒绝,我们也可以绕过他们直接向县行政管理局申请,但县行政管理局是否会批准以及是否敢顶着市政委员会反对,是个问号。
所以,原则上你可以绕过建设规划,也可以绕过市政委员会,直接向发证机关申请建筑许可。但这样做是否合理且有成功希望,则未必。
如果你打算这么做,我建议一定先让市政委员会参与进来,也提前问问县行政管理局的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浪费。
对于旧的、非常旧的建设规划,获得豁免的可能性似乎更大,新建区域则较少。也取决于豁免内容和市政建设小组的灵活程度。这很难预测。
举个例子:我们新建区的建设规划里,规定屋顶颜色必须是红色,这是个争议点。议会收到了无数申请,希望允许用灰黑色,全被拒绝!有业主直接违抗,改用了灰黑色。长话短说,市政不接受,还要求县行政管理局下达拆除令。县行政管理局调查后发现,考虑到7度坡和灰黑色,这项红色规定不合理。拆除令被驳回,市政委员会必须对业主提起诉讼,但三年过去了还没诉讼。类似情况也是存在的。是否要为此大闹一场还是接受现有规定,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