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roda
2021-06-25 19:58:13
- #1
建设监管部门不认为将建筑负担登记为附建义务是一种可能性。
那么公务员们应该再看看他们的州建筑条例。因为这不是自由裁量权决定,因为法律明确提到了这种可能性。
那将是一个新区,所以我们不需要那样建造。
有书面证据吗?那么如果你真想走那一步,法官也会有所乐趣。
我们的建筑师并不同意这个评估。
我也不同意。
必须存在一项基于地块的非典型性。
这里确实存在。由于地势斜坡,建筑法规上不可能有一座合理的界限车库,尽管规划法规明确允许。具有实践经验的谨慎城市规划者会在他们的规划方案中考虑这一点,并制定相应的规定。对于其他情况,建筑法规也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不幸的是,你们的建筑师已经提交了一份明显无法获批的建筑申请。这削弱了你们的谈判地位。如果在建筑申请时附带了一份关于建筑负担登记的申请,相关部门要拒绝批准会困难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