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请了一位建筑师来规划和监督“重建”。根据最初的主流看法,这个项目只需要备案。我希望这样表达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没有漫长的审批程序等等。
这完全取决于你在建筑管理局被派来帮助的负责人。你亲身经历过的,建筑师给出的概括性说法在这一点上与现实有所出入。
建筑师已经向市政府备案了。现在市政府的人出现了。根据他说,房屋的设计文件在战争中被烧毁了。因此,他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要求完整的资料来更新他的文件。审批时间最长可达3个月。市政府原话。
我认为这只是“虚张声势”;如果外部条件没有改变,他的审批权应当有限——只要符合最新技术标准。对于最新技术的遵守,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人及你的建筑师都有责任。
现在还要再等三个月,只为了让他达到自己的目的?难道不能说人的福祉更重要吗?权力不是双向的吗?
你只有一个机会:以你希望被对待的方式对待他。如果他想刁难,可能会更久……
下一个问题是几年前我爷爷扩建了屋顶结构。当然没有批准。现在市政府的人也提到,如果要重新扩建,必须先获得批准。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会被归入另一种“类型”?!也就是说,天花板要加强防火。最夸张的是,连接各层的楼梯不能是木制的。但楼梯自1933年以来一直是木制的。
你说的是几层楼?
那里没有“既有权益”吗?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还在偿还接手房屋后的维修贷款。我们没有积蓄,也没有能力通过新贷款来承担这些要求。
如果房子只剩下一堆瓦砾和灰烬,那么“既有权益”怎么成立?照你说的情况,楼梯不可能完好无损地度过火灾。这听起来拆除后重建才是最合理的方案。
那就是说我们必须卖房子和土地,然后还清银行贷款。那我们能拿到保险本应支付的维修费用吗?这对我来说是合理的。但这也不一定 :D
即使你卖掉带残骸的土地,这也不影响现有的保险案件;保险公司当然必须赔付。
你还说保险方面也有问题——这并不少见;一旦涉及赔付,保险公司往往表现得很挑剔。房屋财产火灾保险是否覆盖了这次损失?如果是的话,你有没有考虑过请律师介入?通常这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如何辩论的建议。市政府的通知还没下来,预计本周会下发。
这应该是你建筑师需要了解的,或者他可以通过自己在政府的关系来处理。虽然这听起来可能很糟糕,但你只有一个机会,就是和负责的工作人员“搞好关系”。不少工作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不是什么大人物,所以这“点小权力”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补偿。不管怎样,你千万别公开说出这些想法……
试着用Google搜索关于火灾+重建+建筑管理局的法庭判决,也许会找到对你建筑师辩论有帮助的资料。
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