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roda
2019-05-17 16:41:37
- #1
所以我的问题也是围绕这一点,我无法想象他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是说,城市别墅是不可能的。
我知道NDS中关于层数的定义,底层2/3区域高度低于2.20米。
但这里这点并不重要。我现在不清楚周边建筑情况,但你自己也说了,那儿只有带双坡屋顶的单层房屋。因此,建设局的负责人完全符合最高法院的判例法:
BVerwG, 1996年6月21日, 案号4 B 84/96
……在这方面,对于符合周围环境的层数,不重要的是复杂计算的结果,而是从外观上可以感知的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那你一定能取得更多成果。
我不这么认为。
不过,如前所述,需要力量、耐心和时间。
在我看来这里毫无意义。
他们很久以前认为,带四坡屋顶的城市别墅不适合他们上巴伐利亚的乡村景观。
是的,屋顶形式不能通过城市规划法规定,只能通过建筑管理法下的设计条例规定。因此,屋顶形式不是根据建筑法典第34条的环境协调性要求的组成部分。但是建筑使用规模是。因此,相关的不是州建筑条例中具体的完整楼层定义,而是建筑体在城市环境中的外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