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1234
2021-05-01 19:51:42
- #1
晚上好,
我在2020年夏天购买了一块土地。卖方是一位投资者,该土地是约有20块地的建筑区的一部分。
现在到了2021年4月,卖方发来一封信,内容是:2020年的地税由卖方自行承担;2021年我们应向卖方支付约30欧元的部分地税。
令我惊讶的是
1. 一方面是金额:30欧元对于一整块建筑用地来说确实非常少,我本以为会是300欧元左右。
2. 另一方面是要求由卖方提出——事实上,应该是税务局联系我并要求缴纳地税。
我的询问未获回复——因此我向论坛提问:有人有类似经历吗?即使金额很少,这种要求方式对我来说也很奇怪。
我在2020年夏天购买了一块土地。卖方是一位投资者,该土地是约有20块地的建筑区的一部分。
现在到了2021年4月,卖方发来一封信,内容是:2020年的地税由卖方自行承担;2021年我们应向卖方支付约30欧元的部分地税。
令我惊讶的是
1. 一方面是金额:30欧元对于一整块建筑用地来说确实非常少,我本以为会是300欧元左右。
2. 另一方面是要求由卖方提出——事实上,应该是税务局联系我并要求缴纳地税。
我的询问未获回复——因此我向论坛提问:有人有类似经历吗?即使金额很少,这种要求方式对我来说也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