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KB2020
2021-01-09 13:49:05
- #1
亲爱的论坛朋友们,
我们在下萨克森州正与总承包商/总包单位一起建造一栋独立住宅。与卖方A签订的土地购买合同和与公司B签订的施工合同在同一天由公证人进行了公证。先是施工合同,然后是土地购买合同,合同中没有任何关于建筑强制性的提示等。随后我们收到了税务局关于该土地的房地产转让税通知。我们现在想知道,房屋建设的房地产转让税应该什么时候支付?购买合同于2020年5月公证,建设于2020年11月开始,预计2021年夏季完工。我们迄今尚未收到任何关于建设项目的问卷。
税务局会不会由某个主管部门再次获知施工完成情况?
你们那边是怎样的情况?通知是分开发出的么?第一份通知明确标示为临时通知吗?
鉴于时间上的关联(即使卖方和总承包商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我们也没有建筑强制责任),我们一直认为房屋建设部分的房地产转让税也是应付的。当然,我不能否认,我们希望税务局不会这么看待。
因为房地产转让税的追溯期限是4年,所以即便入住后也可能会被追缴。你们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吗?你们是何时支付房屋建设的房地产转让税的?
感谢你们的经验分享!
我们在下萨克森州正与总承包商/总包单位一起建造一栋独立住宅。与卖方A签订的土地购买合同和与公司B签订的施工合同在同一天由公证人进行了公证。先是施工合同,然后是土地购买合同,合同中没有任何关于建筑强制性的提示等。随后我们收到了税务局关于该土地的房地产转让税通知。我们现在想知道,房屋建设的房地产转让税应该什么时候支付?购买合同于2020年5月公证,建设于2020年11月开始,预计2021年夏季完工。我们迄今尚未收到任何关于建设项目的问卷。
税务局会不会由某个主管部门再次获知施工完成情况?
你们那边是怎样的情况?通知是分开发出的么?第一份通知明确标示为临时通知吗?
鉴于时间上的关联(即使卖方和总承包商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我们也没有建筑强制责任),我们一直认为房屋建设部分的房地产转让税也是应付的。当然,我不能否认,我们希望税务局不会这么看待。
因为房地产转让税的追溯期限是4年,所以即便入住后也可能会被追缴。你们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吗?你们是何时支付房屋建设的房地产转让税的?
感谢你们的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