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选择与房屋朝向

  • Erstellt am 2024-01-13 01:10:38

K a t j a

2024-01-14 19:26:47
  • #1

但“仅限于”建筑退界、屋顶形式和屋顶坡度。
 

11ant

2024-01-14 20:05:06
  • #2
我就一次性回复,因为我的帖子加上几十个引用,几乎要占一整页了 ;-)

如果有人觉得在自己的进出入口状况中与邻居分开是愉快的,我当然会指出地下车库的进出口权重要大得多。不幸的是,规划方案没有说明地下车库的进出口应该在哪里。

对于希望双拼房屋方向不一致的读者,我很乐意提醒大家,感谢 ,我们这里有一个异卵双拼房屋的例子。不过,我建议发帖人最好放弃这个建地选项,因为根据他的房屋需求描述,我认为这里可用的选项几乎无法兼容,或者至少会超出可接受的妥协痛苦底线。

其中,规划方案中规定,房屋要么通过阁楼增建成为两层,要么作为别墅的替代形式,两层楼只有一个相对简朴的斜屋顶阁楼(DN II=I+D 角度≥34°,DN II=II 角度≤33°)。

要求两半房屋之间的“覆盖一致性”虽然不要求双胞胎似的相似,但总体上,我预期发帖人的设想与一般普通知识分子邻居的理想之间会存在不小的“显著不协调”。即使房屋朝向偏离90°,也难以掩盖这种差异。由于角落开辟的缘故,发帖人在14号半边的房屋在技术上屋脊方向相同的情况下,感觉上是山墙朝前,而邻居15号半边则是檐侧朝前,我认为这是可能的——入口侧一致性这里并不强制要求。算是一种所罗门式的智慧选择吧 ;-)
 

K a t j a

2024-01-14 20:53:59
  • #3

……而原帖作者在哪儿写说这对他可能还不够?
 

K a t j a

2024-01-14 20:56:09
  • #4

“感觉上的山墙朝向的房子”是什么意思?
 

11ant

2024-01-15 00:05:37
  • #5

一处也没有,也没人这么说。提醒一下:这两半几乎是按相同的规格要求的。“II”作为“替代别墅-II”或者“II”作为“我 + 全层顶层阁楼”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无法放在一起考虑。我们正在处理一个本质上的共识维度,这在双拼别墅的半边伙伴(或对手)之间必须视为一场严重的考验。
 

K a t j a

2024-01-15 07:01:35
  • #6
这我也认为是个问题。即使人们认为自己很有妥协精神,最后通常还是钱包决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从天花板的高度就开始了。如果规定更严格、更精确,反而会更简单。但我们拭目以待。也许楼主会有好运。这种情况有时候也是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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