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17-07-18 17:51:19
- #1
在考虑中,人们是苗条的,实际上却是推着一个洗衣篮到处走。人们几乎是从储藏室经过去洗衣机的。但根据之前的考虑,应该是可以轻松通过的。
有柱子且柱子后面与墙面有距离的情况是另一回事,而且也会设计得比这里计划的更苗条一些。我们在入口处有45厘米厚的“柱子”,觉得这提升了房子的价值。
我也不是一定要扩大房子,而是要么改成一个经典的矩形平面(这会与必须有完整楼层的要求冲突),要么把山墙改成稍微更南德式的样式。它只需要是传统风格,具体是哪种传统并没有规定。基于这样的理由,这些建筑规划要求往往正好达到了它们想避免的效果。我个人觉得山墙旁的屋顶面积其实相当宽。扩大房子对我们来说其实是个话题。
以圈住的“II”表示——也就是说第二个完整楼层是强制性的。我们的地块位于住宅区“WA 2”。
这意味着:像计划中那样作为有斜屋顶的阁楼层,但必须是完整楼层。在一般住宅区WA2中,最高允许的完整楼层应[作为阁楼层],屋顶采用斜屋顶或半踞式瓦屋顶[设计]。
这意味着,如果30°的屋顶倾角(几乎不够)到50°的屋顶倾角(已经是一个相当好的起点)单靠屋顶角度不足以形成面积足够的完整楼层,就必须通过提高跂墙高度来满足完整楼层的要求。依我看,一个跂墙高一米半的弗里斯式房屋在传统性上就结束了。不过布兰登堡人本身其实也不是真正的弗里斯人 ;-)没有对跂墙高度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