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akiri
2021-01-15 14:58:11
- #1
你能详细说明一下你的地块吗?对我来说,似乎你的情况下一般不确定是否可建?就我而言,至少对于位于内部区域的部分,这一点应该是不争的事实——我认为这段表述只有在明确涉及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尺寸时才真正对我有意义……
嗯,在我们的情况下,没有那么详细的必要,主要是确定层数,并防范可能诉讼的影响(地块最初通过法规被重新划为建设用地)。
为了更清楚起见,这里是完整的文本:
买受人根据《建筑法》第34条,在指定的建设区域内并遵守Bla-Bla市于XX.XX.XXXX发布的补充条例的情况下,购买作为建设用地的合同标的。买受人知晓该补充条例;该条例的复印件已交付给买受人。双方同意该地块以建造最多两层的单户住宅为可建性质,卖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该可建性不成立,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不得要求降低购价或赔偿损失。解除权自XX.XX.XXXX起失效;但若对上述补充条例提出异议并获胜,解除权将延长至XX.XX.XXXX。行使解除权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以卖方收到通知时间为准判定是否及时。
当然,条件定义得越详细(位置、建筑面积、间距、屋顶形式、立面颜色等),地块所有者越不太可能同意。但原则上这样的条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