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昨天我联系了负责的建设局。 他们说,土地利用规划不能用来确定精确的边界走向。 边界的具体走向要等到详规程序中才能确定。
这对我来说当然挺麻烦的。
我现在陷入了以下的困境: 我的买家要求出售的土地必须没有承租人。 没有精确的边界,我无法解约/搬迁花园地块的承租人,也无法给予赔偿。 而边界只有在买家开发(并规划)这块土地时才能确定。
那该怎么办呢?? 我不可能“慷慨地”腾出空间,把园丁赶走,尽管这可能根本不必要。 也不能在承诺给园丁未来如果受到影响会被搬迁并赔偿的情况下出售土地。(我实际上没有解约权,只能寄希望于他们的配合——如果有人要几千欧赔偿或者态度强硬,整个项目就会泡汤。)
你们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