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teBerlin
2019-10-21 15:20:34
- #1
大家好,
非常感谢大家的回复。关于柏林诺伊凯尔恩建筑管理局,我们收到了以下信息:
在20米的建筑深度之后,例外允许建设,需满足以下后方用地要求:
· 仅限住宅用途
· 独立住宅,单层,带有改建用于居住的阁楼(根据68号建筑使用条例,阁楼的居住空间计入建筑层面积)
· 山墙距邻界 >4米,侧墙距邻界 >3米
· 屋顶突出部分高度 <1.5米且小于屋顶高度的1/3,长度 <地面层墙体长度的1/2
· 外缘距离地面层墙体后退 >0.5米
· 檐侧墙高 <4米(从设定地面至墙体与屋顶夹角线),屋脊高度 <8.5米高于地面
· 后方用地设有1个停车位或车库
基本上,我们希望按照尺寸建造与前方地块相同的房屋,前方朝街道有一个附加的平屋顶山墙,后方则是一致于地面层墙体的平屋顶屋顶突出部分。
现有房屋屋脊高度为8.10米,檐高为4.30米。我们还在该街道第二排其他两栋房屋中“发现”了朝街道的附加山墙。
儿童房的面积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可以用来做储物空间。不过,卧室和浴室方面令我有些头疼。
非常感谢大家的回复。关于柏林诺伊凯尔恩建筑管理局,我们收到了以下信息:
在20米的建筑深度之后,例外允许建设,需满足以下后方用地要求:
· 仅限住宅用途
· 独立住宅,单层,带有改建用于居住的阁楼(根据68号建筑使用条例,阁楼的居住空间计入建筑层面积)
· 山墙距邻界 >4米,侧墙距邻界 >3米
· 屋顶突出部分高度 <1.5米且小于屋顶高度的1/3,长度 <地面层墙体长度的1/2
· 外缘距离地面层墙体后退 >0.5米
· 檐侧墙高 <4米(从设定地面至墙体与屋顶夹角线),屋脊高度 <8.5米高于地面
· 后方用地设有1个停车位或车库
基本上,我们希望按照尺寸建造与前方地块相同的房屋,前方朝街道有一个附加的平屋顶山墙,后方则是一致于地面层墙体的平屋顶屋顶突出部分。
现有房屋屋脊高度为8.10米,檐高为4.30米。我们还在该街道第二排其他两栋房屋中“发现”了朝街道的附加山墙。
儿童房的面积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可以用来做储物空间。不过,卧室和浴室方面令我有些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