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ny
2011-06-19 21:20:00
- #1
你好,
我有一套用于出租的自有产权公寓,作为资本投资使用。
这处房产部分通过贷款融资,为了保证贷款,有一份建房储蓄合同正在/已经进行储蓄。
现在这份建房储蓄合同可以被分配,从而用来偿还贷款。
因此,大约七年后贷款将会偿清,届时将不再有可用于税务抵扣的融资成本。
但由于我想继续出租这套公寓,想问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将这处房产的费用(不包括维修/投资)计入,以便长期税务抵扣。
是否可能不让建房储蓄合同分配并用它来还贷比较合理?或者等贷款到期后再申请新贷款,同时继续偿还建房储蓄合同?
期待你们的回复
Deichkind
我有一套用于出租的自有产权公寓,作为资本投资使用。
这处房产部分通过贷款融资,为了保证贷款,有一份建房储蓄合同正在/已经进行储蓄。
现在这份建房储蓄合同可以被分配,从而用来偿还贷款。
因此,大约七年后贷款将会偿清,届时将不再有可用于税务抵扣的融资成本。
但由于我想继续出租这套公寓,想问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将这处房产的费用(不包括维修/投资)计入,以便长期税务抵扣。
是否可能不让建房储蓄合同分配并用它来还贷比较合理?或者等贷款到期后再申请新贷款,同时继续偿还建房储蓄合同?
期待你们的回复
Deichk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