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计划买房,并且想在土地登记簿中明确房产的分配,或者说资金流向。
如果我这边投入5万欧元自有资金,而我的女朋友没有投入,那么需要缴纳赠与税吗?
你们购买不动产,你投入5万欧元自有资金,她没有投入;那么所有的5万份额都是你的,没有她的份额。因此你没有赠与她任何东西,她也没有收到赠与,逻辑上不会产生赠与税。到目前为止,在这个例子中她在土地登记簿上也没有任何权利;只有当你仍然让她登记在那里时,才会因为她在该例子中没有付出对价,而具有赠与的性质。
顺便说一句:对给出建议的人来说,将同一个问题分散在多个帖子里讨论不同方面是非常混乱的——如果我理解你的整体情况,你们想把未婚伴侣登记在土地注册簿上,以补偿她对贷款偿还的贡献。实际上,这几乎和相反情况一样糟糕——你在另一个帖子中已经被提醒过——你们
实际上更重要的风险即共同承担贷款责任(“担保人”一词押韵“扼杀”)在这个思路中
没有得到补偿(在这一安排中土地登记不能实现该目的)。
我目前能给出的建议只有:忘掉这个计划,或者至少推迟,直到你们——无论是否结婚——觉得从资金筹措时间来看,有可能长期维持伴侣关系。
我总结一下你几个帖子里我理解的要点:
a) 你有资金——但不够,如果女朋友不“参与”,融资就拿不到;别忘了:所有被计算的收入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的可扣押性;
b) 女朋友只能对偿还贷款(以及
还款责任)作贡献,她没有资本投入;特别是女朋友不应忘记,大多数女性债务生涯的开始,仅是“为其伴侣贷款申请签个名”。是时候让每个女孩明白,作为
担保人(表格上正式称为“第二贷款申请者”)
绝非品行证明人!!!——担保人不是“这是一个好人,我认识他,他总是按时还款”,而是:“……如果他不还款,
我将全面承担责任”——参见席勒:“
我让朋友作为担保;你喜欢他,我逃离时要扼死他”;
c) 祖母协助承担还款压力在别处也提到过:结合a、b和c,总体来看,警报拉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