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iensch
2021-08-03 20:07:40
- #1
好的,关于建设预先申请的必要性和这个轶事虽然令人清醒,但也不算特别惊讶。
对于这种方法,我还不太清楚如何付诸实践。符合第13b条要求的郊区用地,可能比空地要多得多。那我是不是应该先和相关的市政当局沟通,试图了解他们是否“基本上”愿意听取这个请求,然后再在这些市政当局中寻找合适的土地?还是我先(随意地?)寻找一些具体的土地(可能有不少),先和业主沟通,再和市政当局联系,结果才发现他们对为“我们”制定建设规划不感兴趣?
不一定。虽然我强烈建议不要自己制定建设规划,但今年六月通过了《建筑法》第13b条的延长,该条款在某些条件下简化了市政当局制定建设规划的程序。运气好时,一群有建设意愿的人或许能遇到愿意倾听的人。
对于这种方法,我还不太清楚如何付诸实践。符合第13b条要求的郊区用地,可能比空地要多得多。那我是不是应该先和相关的市政当局沟通,试图了解他们是否“基本上”愿意听取这个请求,然后再在这些市政当局中寻找合适的土地?还是我先(随意地?)寻找一些具体的土地(可能有不少),先和业主沟通,再和市政当局联系,结果才发现他们对为“我们”制定建设规划不感兴趣?